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中国保护黄河基金会《关于组织2025年“黄河奖学金”评选的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5年研究生“黄河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我校水利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生态环境学院、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水资源学院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相关专业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学制年限内的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除外)。
二、奖励名额
博士研究生5人,硕士研究生10人。
三、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1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5,000元/人。
四、名额分配
参评对象 |
参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
评选名额(人) |
博士 研究生 |
水利学院 |
3 |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
合计 |
5 |
|
硕士 研究生 |
水利学院 |
3 |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
土木与交通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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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学院 |
1 |
|
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 |
1 |
|
水资源学院 |
1 |
|
合计 |
10 |
五、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课程初修成绩没有不及格(学位课75分为及格),学业成绩或综合考评在本专业或本学院排名前1/3,各门课程成绩不低于 80 分,申请年度无课程的,可使用上年度成绩排名;
(五)研究生需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六)以第一作者(导师一作,研究生二作视为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或以上级别期刊发表论文,或成果获省部级二等奖/银奖等相同等级及以上奖项。
(七)申报黄河奖学金所使用的论文、奖项、参与黄河战略课题、在黄河流域水利系统实习的时间,需在评奖的学业阶段。
(八)同等条件下,在黄河流域水利系统单位实习累计超过2个月,或沿黄九省区生源地学生优先获评。
六、评审要求和程序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黄河奖学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24〕159号)以及本单位制定的相关评审细则组织实施。
(一)各学院对研究生“黄河奖学金”评审工作进行宣传,让更多研究生了解“黄河奖学金”,积极投身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事业;
(二)符合条件的参评研究生需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黄河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所在学院研究生“黄河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三)各学院研究生“黄河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奖优励勤、宁缺毋滥”的原则,拟推荐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四)学校研究生“黄河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申报情况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国保护黄河基金会。
七、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黄河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研究生“黄河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其中纸质材料于2025年10月9日下午5:00前交至研究生院414A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hsygb@ncwu.edu.cn。
八、咨询电话
联系人:贾纤 电话:69127572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5年研究生“黄河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黄河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1).xls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