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来源: 发表时间:2025年09月17日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5〕3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学籍、按期注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学籍、按期注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且档案已转入学校者。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三等,奖励标准为一等12,000元/生/年,奖励比例为20%;二等10,000元/生/年,奖励比例为50%;三等8,000元/生/年,奖励比例为30%。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奖励比例为40%。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学籍、按期注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档案转入我校,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

    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四、评审办法及评审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由各单位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华水政〔2023〕79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24〕156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24〕155号)以及本单位制定的相关评审细则组织实施。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24〕157号)执行。

    评审名额依据文件要求的评审比例和研究生学籍注册数据,核算确定各培养单位相应的奖励名额,并分配至资助系统。

    五、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政策宣传。

    2.个人申报。符合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要求的研究生,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中提出申请,并向所在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3.初评公示。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拟获奖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及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上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9月26日17:00前将初评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hsygb@ncwu.edu.cn。各培养单位需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业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并确认名单是否准确无误。

    5.学校评审。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培养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

    六、材料填报

    (一)材料报送种类、数量及格式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202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量化计分排名表》《2025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2025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量化计分排名表》各一式1份,格式见附件1、2、3、4、5(打印成A4格式)。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2025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202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各一式1份,格式见附件6、7(打印成A4格式)。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5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2025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量化计分排名表》《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量化计分排名表》各一式1份,格式见附件8、9、10、11、12(打印成A4格式)。

    《**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1份,封面格式见附件13,正文采用仿宋3号、标题采用2号黑体。报告要全面反映评审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好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

    包括个人照片、个人简介、推荐理由和事迹正文四部分(见附件14)。

    (1)个人2寸免冠照片1张(电子版),背景白色,大小不低于3M,JPG格式。

    (2)个人简介包含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学校专业班级(说明是博士或硕士),主要事迹成果及获奖情况,120-150字。                    

    (3)推荐理由以第三人称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凝练评述,语言具有一定倡导性和感召力,字数50-100字。

    (4)要求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以个人在校期间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重要经历或典型事迹为主线,用第三人称,生动叙述获奖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关怀下刻苦奋斗、成长蜕变的感人历程。文章整体应侧重于纪实,叙事须客观、准确、完整,避免刻意夸大或想象,注重具体细节描写,不得抄袭,不要将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内容简单罗列,写成学期总结或个人鉴定。文章大标题朴实贴切、见题知意,必要时可设副标题;正文字数控制在1800-2200字,划分若干段落,结构条理清晰,每个段落集中讲述一个观点或事件;不同段落之前,设小标题,小标题下不再设次级标题。

    (5)各培养单位要组织获奖学生认真撰写事迹材料,引导学生在写作过程中进一步思考成长历程、感受政策温暖、感恩国家资助。每位学生的事迹材料需明确一名指导老师,辅导学生对事迹材料进行深度挖掘、修改把关,并撰写推荐理由。指导老师原则上应为事迹材料反映事项涉及的资助工作者、辅导员或教师(导师)。

    (6)各培养单位要对获奖学生提交的事迹材料进行全面初审,按博士、硕士各学段推荐上报2篇优秀稿件,作为年度《榜样的力量》系列读本拟推荐作品。

    (7)个人事迹材料纸质版上报同时,电子材料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奖项全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姓名”,电子文档和照片命名规则同文件夹(见附件14)。

    (二)材料填报要求

    1.各学院上报的汇总表和总结报告均须加盖学院公章。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由学校存档,填写格式须遵循以下要求:(1)双面打印、工整填写,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3)“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导师;(4)“评审情况”由高校下设基层单位(院、系、所)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填写,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5)“基层单位意见”须由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名,并加盖院、系、所公章;(6)“培养单位意见”由研究生院统一到校办加盖学校公章;(7)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

    七、咨询联系人

       研究生工作部办公室贾纤,电话:0371-69127572。


    附件: 附件1 《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 《202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doc

         附件3 《202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量化计分排名表》.xls

         附件4 《2025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doc

         附件5 《2025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量化计分排名表》.xls

         附件6 《2025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doc

         附件7 《202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doc

         附件8 《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9 《2025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doc

         附件10 《2025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量化计分排名表》.xls

         附件11 《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doc

         附件12 《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量化计分排名表》.xls

         附件13《XXXXXX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总结报告》(封面).doc

         附件14《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模板》.doc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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