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9日,党委会议听取了后勤服务中心关于郑州仲裁委员会对我校花园校区家属院物业费有关事宜仲裁结果的汇报和河南世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我校提出物业服务增项费用有关情况的汇报。根据郑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2)郑仲裁字第1637号)和学校具体实际,会议决定:1.学校向河南世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物业费1147717.82元,从花园校区家属院收缴的物业费和花园校区家属院公共房屋租赁收入列支;2.由马建琴副校长牵头,协调后勤服务中心、监察专员办公室、审计处、保卫处等有关职能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对河南世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出的“增项费用”进行认真审核审计,确保增项费用合理准确;3.由后勤服务中心牵头,尽快成立花园校区家属院业主委员会,具体负责与物业公司的沟通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