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4日,我校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2012年度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事宜。会议研究同意党办、组织部、财务处、总务后勤处、招生就业处、图书馆、机械学院、数信学院、资环学院、软件学院为2012年度校级文明单位;杨乔、王志国、樊江串、王艳艳、王宝玲、王明丽、陈桂华、刘炜、谭群燕、王婧为2012年度十大文明教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