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了提升我校学生管理工作质量,努力培养一支思想政治觉悟高、管理能力好、业务水平强的学生管理队伍,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管理者的工作的积极性、工作热情,经研究,决定评选2025年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生管理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师德高尚,热爱学生管理工作,关心和爱护学生。
3.业务能力过硬,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能够很好地履行学生工作职责,开展学生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
4.连续从事学生管理工作一年以上(含),全年在岗,所负责的工作无重大差错或所负责学生无重大安全稳定事故。
5.2025年,负责学生没有受到考试违纪处分、没有受到《消防安全检查通报》通报、没有发生电信诈骗情况。
三、评选指标
各院评选比例不超过20%,四舍五入。不足一人的学院按一人评选。
四、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评选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2.评选严格遵守条件,学生工作处将对各学院、书院推荐的个人评选资格进行复核,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直接淘汰,不接受补充推荐。
3.请各学院、书院于2026年1月5日14:00前以学院(书院)为单位将《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无需提交其他纸质材料。
联系人:谷老师,联系电话:69310358。邮箱:guanlike_ncwu@126.com。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