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5年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31浏览次数:

各学院、书院:

为了提升我校学生管理工作质量,努力培养一支思想政治觉悟高、管理能力好、业务水平强的学生管理队伍,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管理者的工作的积极性、工作热情,经研究,决定评选2025年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生管理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师德高尚,热爱学生管理工作,关心和爱护学生。

3.业务能力过硬,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能够很好地履行学生工作职责,开展学生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

4.连续从事学生管理工作一年以上(含),全年在岗,所负责的工作无重大差错或所负责学生无重大安全稳定事故。

5.2025年,负责学生没有受到考试违纪处分、没有受到《消防安全检查通报》通报、没有发生电信诈骗情况。

三、评选指标

各院评选比例不超过20%,四舍五入。不足一人的学院按一人评选。

四、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评选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2.评选严格遵守条件,学生工作处将对各学院、书院推荐的个人评选资格进行复核,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直接淘汰,不接受补充推荐。

3.请各学院、书院于2026年1月5日14:00前以学院(书院)为单位将《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无需提交其他纸质材料。

联系人:谷老师,联系电话:69310358。邮箱:guanlike_ncwu@126.com。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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