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劳动教育》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1浏览次数:

各学院、书院:

为有效推进《劳动教育》教学走深走实,丰富《劳动教育》教学内容,根据学校教学安排,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开展《劳动教育》课教学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参与学生

2024级本科生(不含专升本);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未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的2022级、2023级本科生(不含专升本);因其他原因需参与学习的学生。

、主要内容

1.《劳动教育》课程包括线上理论学习、实践环节和大学生劳动教育评价档案。

《劳动教育》课程成绩=线上理论学习30%+实践环节60%+大学生劳动教育评价档案10%

2.本学期《劳动教育》理论部分在线上进行,参加本学期劳动教育理论课的学生需登录“华水学堂”平台学习。学习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20日。该课程为必修课,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的视频观看、讨论和测试等任务,超出规定时间,课程将自动结束。请同学们合理安排学习进度,按时参加学习。

3.2024级本科生(不含专升本)实践环节依据《2024级劳动教育实践环节“宿舍安全卫生”项目考核方案》进行考核;其他参与学生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评价与学分认定办法(试行)》进行考核。

4.《劳动教育》课程不及格的,需参加劳动实践重修,所有劳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学分。

具体职责

1.学生工作处负责《劳动教育》课程的设置和督导。

2.《劳动教育》课程教师负责课程理论部分线上学习、课程成绩汇总和录入等。包括:(1)在“华水学堂”平台建设班级,班级统一命名为“老师姓名+专业名称”;(2)组织召开学生见面会,开展劳动教育以及讲解《劳动教育》课程学习要求;(3)指导学生如期完成线上理论学习,线上理论学习成绩=章节任务点60%+讨论20%+考试20%;(4)负责收大学生劳动教育评价档案;(5)本学期末负责课程成绩汇总和录入系统。

3.劳动教育实践育人导师(辅导员、育人导师)负责劳动教育实践环节组织和认定。包括:(1)组织学生学习《2024级劳动教育实践环节“宿舍内务卫生”项目考核方案》;(2)依照方案组织“宿舍安全卫生”项目考核,并于2024年12月25日前向学院、书院学工办提交项目考核成绩。学院、书院学工办统一汇总后向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提交考核成绩。

其他要求

1.承担《劳动教育》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要主动对接劳动教育实践育人导师(辅导员、育人导师),了解学生情况,面向学生讲解《劳动教育》课程相关要求;劳动教育实践育人导师(辅导员、育人导师)要向学生讲解《劳动教育》课程实践环节的考核要求,并认真组织落实。

2.劳动教育实践育人导师(辅导员、育人导师)工作情况计入学生管理工作考核;工作开展成效好的劳动教育实践育人导师(辅导员、育人导师)在取得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后,优先安排《劳动教育》课程教学任务。

3.联系方式

课程设置联系人:李思墨

实践环节联系人:谷宇希,邮箱:guanlike_ncwu@126.com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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