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立项建设辅导员工作室结项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30浏览次数:

各辅导员工作室: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持续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发展,学校于2022年立项建设了一批辅导员工作室培育项目。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度辅导员工作室培育项目立项的通知》(华水党〔2022〕16号)要求,现决定对首批立项建设的辅导员工作室培育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对象

2022年学校立项建设辅导员工作室培育项目(见附件1)。

二、结项验收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三、结项验收要求

原则上,结项报告包含建设成果应至少符合下列三项条件:

(一)实践创新。围绕特色工作领域开展实践探索,形成工作逻辑、案例和经验。团队每名成员形成学生成长的育人案例1项和体现操作逻辑的工作案例1个;团队完成实践探索报告1份。

(二)理论研究。结合实践探索开展理论研究,强化对实践的总结提炼和规律性建构,做到研以致用。取得理论成果和进展,包括论文,专著项目等。

(三)团队建设。贴近工作探索推进团队建设,注重集体攻关与联合联动,培育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专家型辅导员。建设期间,团队成员须获得最美辅导员、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辅导员、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等个人荣誉、比赛获奖或在在学校辅导员考核中获得优秀累计2人次。

(四)示范引领。积极打造学生工作品牌,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有力促进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在校内外开展交流分享会2次;被省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报道1次或学校上级部门简报1篇。

四、结项验收方式

1.主持人申请。工作室主持人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结项验收表、结项报告、其它支撑证明材料等。

2.组织评审。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书面评审,对工作室进行结项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工作成效、研究成果、团队建设、育人成效、成果推广等方面情况。

3.汇报答辩。工作室主持人围绕团队建设、工作开展、研究成果、建设成效和下一阶段计划等方面阐述6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

4.结项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颁发结项证明。

五、材料报送

1.各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结项准备工作。

2.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须认真填写并提交《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首批立项建设辅导员工作室培育项目结项验收表》(见附件2)一式2份,工作室结项报告(3000-5000字)一式1份(见附件3),相关获奖证书、论文、课题、新闻报道和其他支撑材料汇编1份(复印件),现场汇报答辩ppt文档一份。

3.结项材料报送截至日期为2024年10月13日,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附件2封面处盖学院行政章)结项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223室,电子版(附件2、附件3、支撑材料汇编、答辩PPT)发送到电子邮箱:huashuisizhengke@163.com,邮件主题“学院名称+工作室名称”。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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