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资助育人实效,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首届“国家奖学金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承办单位: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
二、参评对象
2023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三、评选名额
“国家奖学金标兵”10名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习成绩优异,2023学年综合积分专业和学习积分专业排名均位于前10%,无不及格现象。
3.科研能力突出,在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国家专利等方面有显著成绩。
4.发展潜力突出,综合素质高,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五、评选程序
1.学院(书院)推荐。各学院(书院)从获得2023年度国家奖学金本科生中推荐候选人1名,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国家奖学金标兵”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五份,并附《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国家奖学金标兵候选人汇总表》和个人事迹材料各1份(格式模板及撰写要求见附件2,3),3-5分钟自我展示PPT,纸质版于5月31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613办公室(龙子湖校区行政北楼6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ehuizizhu@163.com。
2.初赛评审。学校将成立“国家奖学金标兵”申报资格审核小组,对各学院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并采取现场答辩形式,对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个人事迹、申报材料等进行综合审核评议打分,最终评选出15名“国家奖学金标兵”候选人参加决赛。
3.决赛及表彰。决赛采取现场答辩形式,每名候选人进行3-5分钟的PPT自我展示。学校将邀请专家评委、学生代表和辅导员代表组成决赛评审小组,结合个人事迹材料和现场表现进行打分,最终评选出10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国家奖学金标兵”,并现场进行表彰。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国家奖学金标兵”评选推荐工作,积极动员和精心组织本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参与评选,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
2.严格标准,保证质量。评选推荐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把质量关。各学院(书院)要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规范。
3.树立典型,强化宣传。切实做好“国家奖学金标兵”先进事迹的后期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实效,强化先进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联系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老师,65790594
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侯老师,13022481849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