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届毕业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6浏览次数:

各学院(书院):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教务处预计于第17周完成2024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毕业结论审核工作,学生工作处将会为通过毕业资格审核及毕业结论审核的学生办理毕业证书。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华水政[2017]249号)第十一条规定,学校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其中4年标准学制的弹性学习年限为3-7年,5年标准学制的弹性学习年限为4-8年。第五十四条规定,学生在本专业标准学制内因学业成绩未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延长学习年限,随下一年级学习,按在校生管理,按学年缴纳学费、住宿费;未申请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作结业处理,允许结业后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申请重新学习不合格课程,达到毕业要求后可持结业证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换发证日期填写。第五十五条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期满后,未达到毕业学分要求的,准予结业,发放结业证书。

根据上述条款,请各学院(书院)提醒毕业生根据自身学业完成情况做好学业规划,预计无法通过毕业结论审核的学生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学习年限以版以1年为期。对于未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且未通过毕业结论审核的毕业生,学校将作结业处理,发放结业证书。

请各学院(书院)通知需要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附件1,或在学生工作处主页--资料下载--学籍管理科下载),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学院(书院)。学院(书院)需要于2024年5月31日17点前将收齐并签署意见后的申请表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籍管理科(文体中心206办公室),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huashuixuejike@163.com,集中办理学籍异动手续,过期不再受理。

2024届毕业生如有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异动申请需求,也需在5月31日前提交申请并办理异动手续,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71-65790768

学生工作处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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