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6浏览次数:

各学院(书院)、合作办学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教育公平的公信力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4届全体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各学院(书院)及合作办学单位应及时开展全体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以免影响学生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毕业照片与录取照片人像比对未通过的学生会被学信网自动列为身份存疑学生,无法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影响学生毕业后通过学信网查询学历信息和进行学历认证。

二、审查内容

各学院(书院)及合作办学单位要严格审查毕业生资格,要以学信网和学院掌握的学生档案材料为依据,将学生毕业照片与录取照片、入学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查实学生实际就读情况和毕业资格,并结合学生在校期间操行表现、注册情况等形成审查结论。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毕业资格存疑的毕业生,各学院(书院)及合作办学单位要进行严格复核。

三、审查结果上报

经过严格审查后,各学院(书院)及合作办学单位应提交《XX学院(书院)2024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查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审查报告需为正式红头文件,内容应包括审查工作程序、毕业生人数及审查结论,格式详见附件。

对于毕业资格存疑的毕业生,学院(书院)还应提交复核报告一人一报告,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具体对学生毕业资格存疑情况进行详细说明;2、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能够验证该生毕业资格是否存疑,以及是否存在违规招生和冒名顶替情况的结论)。

上述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学院(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书院)行政公章,并于5月17日以纸质形式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籍管理科(龙子湖校区文体中心206室)。

四、审查工作要求

各学院(书院)要积极落实工作主体责任,牢牢守住教育公平和社会正义底线,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严肃工作纪律,认真组织毕业生资格审查等工作,及时提交相应材料。学校将继续加强监管,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和倒查,对审查不严、违规操作、未如期完成相关任务及其他问题引发恶劣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各学院应公开学校的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电话:0371-65790233,邮箱:jiwei@ncwu.edu.cn),对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加强管理和监督。

联系人:丁筱萌 韩肖艳

联系方式:0317-65790768

学生工作处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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