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培养大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大学生的考试诚信教育,现将2023年12月大学生主题教育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加强大学生宪法教育,提高学生的宪法法律素养,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对于大学生树立和巩固遵宪护宪行宪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自觉贡献智慧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学院、书院要教育引导大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实践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努力做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已经表决通过并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有“一二·九抗日救亡运动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等,各学院、书院要在此时间节点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在前进的道路上,把自己的理想同祖国的前途、把自己的人生同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不断激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巨大热情,使爱国主义成为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努力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3.开展诚信考试教育
本学期期末考试已经陆续开展,各学院、书院要加强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培育和树立良好的考风,以考风正学风。组织师生学习《学生手册》,进一步明确考试纪律,增强学生遵规守纪意识;组织诚信考试教育主题班会,利用典型案例对学生进行警示教育,让诚信考试成为学生的行动自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院、书院要高度重视,依托党日活动、团日活动、班会等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思想引领,并做好学习记录。
(二)认真组织,注重实效。各学院、书院要严格落实学习安排,促进常态化制度化,确保主题教育覆盖到全体同学,取得扎实的学习成效。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书院要及时总结凝练主题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宣传主题活动和学生的思考体会。
各学院、书院需在2024年1月4日前将本单位开展12月主题教育活动总结(纸质版需要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文体中心2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ashuisizhengke@163.com(邮件以“xx学院/书院12月主题教育活动总结”命名)。
联系人:焦老师 16603795502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