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暑期即将到来,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办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的假期,现就2023年暑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一)暑期留校学生对象
在我校学生公寓住宿的在读在籍本科生
(二)暑期留校学生条件
1.确有考研意向且需要在校备考的学生;
2.校内职能部门学生助理。
除上述留校原因外,其他学生不予留校,请各学院积极做好说明和审批工作。学生工作处负责汇总各学院上报的批准留校学生信息并转交后勤服务中心,留校学生住宿安排需按照后勤服务中心要求办理。短期留校的学生在完成相关任务后应在申请时间内及时离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在宿舍内。对有隐瞒、欺骗等行为留校学生依照校纪校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三)暑期留校学生审批
1.学生申请
凡申请暑期留校的学生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2023年暑期留校住宿本科生申请表》(附件1)并签订《2023年暑期留校住宿本科生安全承诺书》(附件2)。
2.学院审批
针对考研意向在校备考的学生申请,各学院要严格审核,辅导员务必联系留校学生家长,征询家长意见;辅导员审核签字后,由本单位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审批。
3.职能部门审批
针对校内职能部门学生助理,用人单位要提前与学生所在学院沟通。学生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批后,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和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备案。
4.学校备案
考研意向在校备考的学生申请表以及承诺书由各学院负责保存备查;校内职能部门学生助理申请表以及承诺书分别由各学院和用人单位负责保存备查(一式两份)。
各学院负责把本学院所有留校本科生信息汇总工作,填写《2023年暑期留校住宿本科生情况统计表》(附件3),6月29日(星期四)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报至学生工作处。联系人:谷老师,电话:0371-69310358,邮箱:guanlike_ncwu@126.com。
(四)暑期留校学生管理
1.加强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各学院要加强对申请留校事由、时段的审核,对身体或心理健康条件不适宜独自留校的学生从严审批。
各学院要及时召开留校学生专题会议,对留校学生集中进行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人身伤害、防交通事故、防聚会滋事、防电信诈骗等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教育学生要珍惜留校机会,勤奋学习,严格遵照学校住宿规定,严禁私自使用违章电器、晚归不归、私带校外人员留宿和校内未经批准留校的学生等,确保人身及财物安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2.关心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各学院要安排辅导员每日巡查,掌握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处理学生存在的问题,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将本单位假期值班安排、有关部门联系电话告知学生,保持信息畅通。如遇异常和突发情况,要及时处理和上报。
3.发挥学生自我管理作用。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在留校学生管理中的骨干桥梁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等动态。
二、做好暑期离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一)离校前学生安全教育
各学院在学生离校前要组织辅导员及时召开主题班会,教育学生加强离校返乡途中防护,并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人身伤害、防交通事故、防电信诈骗等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提醒学生在离校时,现金、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一律不得在宿舍存放。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学校形象和大学生形象。
各学院要做好离校学生假期流向统计工作,精准掌握学生离校时间、乘坐交通工具和去向,以进一步掌握学生动态,畅通学生安全信息渠道。
(二)全面开展安全检查
学生离校前,对学生宿舍做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认真查找隐患和漏洞。确保学生离校后宿舍门窗关闭、切断电源、落锁。对离校完毕的宿舍要及时贴上封条。要组织人员巡查,对于私自留校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离校。
(三)时刻关注学生动向
各学院要高度关注、准确掌握离校后学生行为和思想动向,科学研判,排查隐患,堵塞漏洞,切实做到信息灵、情况明。暑假期间,全体辅导员要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如发生突发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单位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层层压实责任
暑假期间学生管理责任遵循谁留人谁负责的原则。各审批单位(含职能部门、学院)负责人是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批准留校的学生安全教育及日常管理,做到思想不松懈,工作不疏漏,责任不掉链。
(二)严格值班制度,做好日常管理
各学院要严格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要做好暑期安全与教育管理工作文字、图表、档案等相关资料的留存,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江淮校区2023年暑假期间本科生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学生工作处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