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中秋节放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校的稳定以及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放假前要专门召开一次全体学生会议,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放假期间,任何个人及单位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旅游,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学生离校外出必须向辅导员请假,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外出。9月21日晚各学院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返校情况。
三、假期期间在校学生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四、各学院要积极创造条件,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小规模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要求大型活动须向保卫处汇报,各项活动必须有本学院教师在场。
五、各学院辅导员要始终把学生的安全、校园的稳定放在首位,原则上不要离开郑州市,节日期间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思想,掌握学生动向。
六、各学院假期要安派学工人员值班,有突发事件及时与校值班室(花园校区值班地点:办公楼130房间,值班电话:65790707;龙子湖校区值班地点:文科楼八号楼8102房间,值班电话:69310277)联系。
七、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学生开学返校情况,若有未及时返校上课情况须及时向学生工作处书面汇报(包括未返校学生姓名、班级学号、未报到原因、是否已与学生或家长联系等),盖章后于9月22日﹙周日﹚上午12:00前报至学生工作处办公室(花园校区4109房间、龙子湖校区6129房间)。
学生工作处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