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做好学校放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保证学校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现将暑期学生管理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假期学生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此项工作对于保证学校的安全稳定大局的重要意义和做好此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要认真做好本院假期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由学院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要负责具体落实相关工作。学生放假前,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各种形式传达本通知精神(详见学校有关文件),加强学生假期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诈骗、防安全事故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
二、暑假期间原则上所有学生均应离校。确实需要留校复习考研的2010级、建筑学专业2009级学生和在校内勤工助学的其他年级学生可以申请留校。须在暑假期间留校实验、学习、科研的研究生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签字同意后,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办理留校手续。
三、对假期留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1、龙子湖校区开放1号、2号、3号、4号、5号、7号、10号、20号宿舍楼中的2009、2010级学生宿舍;花园校区开放6、9、10、11、14号宿舍楼中的研究生宿舍和2010级学生宿舍。七月十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宿管员清查宿舍,非留校学生居住宿舍停止供水、供电。八月二十七日(星期二)上午8:00,宿舍楼恢复开放。宿舍恢复开放前,离校学生不要提前返校。
2、7月4日之前,欲留校学生需提交《假期留校申请书》,并签署《假期留校学生安全自律告知书》(学生工作处主页的“资料下载”—“学生管理科”栏下载),交到各学院学工办审批、备案、统计。
3、7月5日之前,各学院统计详细的留校人员名单报至学生工作处和总务后勤处,由学生工作处与总务后勤处核发假期临时出入证。
4、制定切实可行的假期学生管理计划,保证假期期间每天有一名院领导值班,负责主持假期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凡所带学生中有假期留校者,其辅导员假期中必须参加值班,并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掌握本院留校学生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报告主管校领导和学生工作处、保卫处、总务后勤处等职能部门。
5、要认真做好非留校学生的离校工作,对离校完毕的宿舍及时进行封闭。对于私自留校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离校。
6、要对允许留校的学生要集中进行校纪教育和安全教育,并组织人员深入宿舍进行巡查,对违纪行为坚决制止,并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对违纪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学生工作处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