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我校2014年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十大文明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4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生院: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精神文明建设,营造我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构建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根据《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华水党〔2007〕59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决定开展我校2014年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十大文明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学生个人、宿舍和班级。

二、评选标准

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十大文明学生的评选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评选奖励办法》执行。

三、评选比例

以各学院、研究生院为单位,文明班级按行政班级数的2%进行评选,文明宿舍按在校生宿舍总数的2%评选,十大文明学生每学院推荐一名,经学生工作部审核复选十名上报校文明办。

四、评选时间

各学院、研究生院应于2015年3月26日前评选、公示完毕,并组织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十大文明学生”推荐表》,并将评选结果及材料(评选申请表、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学生处花园校区4115办公室,电子材料压缩后命名为“XX学院文明班级学生宿舍材料汇总”发送至szk4115@126.com。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研究生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发挥评选表彰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全面开展。

2、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自下而上、择优推荐”的原则进行评定;要做到评选条件、评选名额、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四公开”,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按期完成。

3、学生工作部将对初评结果严格审核,对不具备评选条件的个人和集体直接取消资格,不再补报。经审核后确定的评选结果上报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予以审批、表彰和奖励。

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班级评选奖励办法.doc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宿舍评选办法.doc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十大文明学生评选标准.doc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班级评选申请表.doc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doc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十大文明学生”推荐表.doc

评选结果汇总表.xls

党委学工部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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