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体现党和政府、学校对新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确保我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了“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根据新疆教育厅2014年文件拨款要求及《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资助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特殊困难学生暂行办法》(华水学【2008】4号)规定,经学生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复核,现对2014年拟资助学生的名单及受助等级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3月31 日--4月 4日。
如对以上评定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电话:69127225
学生科邮箱:xueshengzizhu2012@126.com
附件:2014年新疆籍少数民族助学金.xls
学生工作处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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