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当代青年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决定开展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表彰对象为2016年6月底以前在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评选表彰“河南省三好学生”、“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河南省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甲级团支部”、“红旗团支部”或“红旗团支部标兵”荣誉称号。
三、名额分配
见附件1
四、推荐程序
1.各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分团委负责具体组织、落实。要注重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提高。
2.各单位须按照“河南省三好学生”“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河南省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及候选人(班级)名额分配情况组织提名工作。所有被提名候选人须经各单位学生领导小组认真把关、民主评选,由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同有关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批准后上报省教育厅、团省委。
3.被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要按要求认真填写《2016年河南省普通
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见附件2)或《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3),各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由各学院负责审查、推荐,并将各单位推荐先进个人和班集体的纸质书面报告、上报名单(填写格式见附件4),于4月29日下午17:00前报学生工作处6129室。注意:按附件4格式要求填写后,相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ncwu.edu.cn。
五、有关要求
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对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及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评选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继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大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促进他们成长成才。
1.河南省三好学生”、“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河南省先进班集体”候选人和候选班级名额分配表.doc
2.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
3.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
4.范例.rar
学生工作处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