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6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18届毕业生离校在即,现就毕业生档案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离校时已签约工作单位并办理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的毕业生

1.各学院将办理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的毕业生的档案详细邮寄信息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白联)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将这些毕业生的档案材料整理完毕后,统一通过国内标准快递(EMS)的方式邮寄。

2.2018年7月20日以后,毕业生可通过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工作处主页“档案查询”一栏查询本人档案邮寄情况。请已办理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的毕业生在毕业后两个月内及时与单位人事部门联系,落实本人档案转递情况。

3.如有问题可咨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0371-69310072

二、考取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

请各学院整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考取研究生调档审批表》(下载地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工作处主页——资料下载——学生管理科——考取研究生调档审批表)及调档函,同时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考取研究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上交纸质材料并加盖各学院公章)一式两份,于6月19日—20日送交至学生管理科(龙子湖校区6号宿舍楼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6129室)电子档请同时发到huashuidanganke@163.com邮箱。

三、请求自带档案的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档案原则上不允许本人自带,个别特殊情况确需自带的,经学院和学生工作处主管领导审核后,可于2018年9月新学期开学以后带着相关手续到龙子湖校区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6129室办理档案自带。

办理档案自带所需材料:

1.毕业生档案自带申请表(下载地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工作处主页——资料下载——学生管理科——毕业生档案自带申请表,需要学院党委副书记和学生工作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白联);

3.档案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允许本人自带档案的证明;

4.本人身份证;

四、由于暂时未找到工作等原因仍留存学校的毕业生档案处理方式

1.由于未找到工作等原因滞留的毕业生档案暂时由学校负责保存,保存时间原则上为两年。

2.在两年择业期内,学生若找到工作并办理报到证者,学生工作处会及时分批邮寄到就业单位或本人办理自带。

3.择业期满两年后,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在收到各学院提供的转回生源地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后,将统一通过邮寄方式(EMS)将毕业生档案转到学生生源地省、市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

五、学生奖励材料和毕业生党员档案处理方式

1.已签订工作单位和已考取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材料可以装入学生档案,随学生档案一起邮寄至工作单位或考取的学校。其他待就业学生的党员档案材料不建议放入学生档案。一旦装档完毕,其党员材料概不外借。

2.奖励材料可放入毕业生档案中,请各学院毕业生辅导员整理好有关奖励材料。

3.学生档案主要是按学号大小顺序排列,为提高装档效率,各学院应先用铅笔在党员档案和奖励材料上标注上班级、学号。

4.各学院装档时间安排如下:6月12--14日。

6月12日

资环、水利、信工、环工、管经

6月13日

土木、建筑、数统、外语、国教

6月14日

机械、电力、法管、软件、艺设

地点:龙子湖校区6号宿舍楼6129房间

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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