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十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2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第六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十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2019〕22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励我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党委学工部决定组织开展“第六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第十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活动,具体有关工作事项安排如下:

一、推选范围

(一)第六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范围

1.我校专、兼职在岗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截止申报日工作年限须满3年。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

2.已获得往届“全国(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已获得“全国(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起二年内不再参评。

(二)第十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范围

1.获得过历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称号的辅导员。

2.获得过历届(除上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历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入围奖称号的辅导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2.业务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专业培训。

3.参与推选人员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6年起)。

三、报送名额

1.第六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每学院可推选1名,不得超额报送。

2.第十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符合条件的学院可推荐1名,不得超额报送。

四、申报要求

1.本次推选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中午12点,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2.推选由学院统一推荐,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

3.推荐人选须提交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不低于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数码照片需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1寸2.5*87.5px,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

4.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文档电子版,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辅导员进行报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党委学工部将组织评议,择优推荐报送。

2.请将推荐人选有关报名材料于2019年4月15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szk4115@126.com(邮件标题为XX学院2019年度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同时将推荐人选报名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以纸质形式报送至思政科1103办公室,过期不候。

3.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思政科联系。联系人:靖金亮,0371—69310623。

附件1.第六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docx

附件2.第十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docx

附件3.“第六届(十一届)全省(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候选人事迹材料.docx

党委学工部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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