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届毕业生发放学历证书的有关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1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2021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发放工作的安排,教务处预计于2021年6月23日完成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学生工作处将会为通过身份核验及毕业资格审核的学生办理毕业证书。

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华水政[2017]249号)第五十四条,学生在本专业标准学制内因学业成绩未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延长学习年限,随下一年级学习,按在校生管理,按学年缴纳学费、住宿费;未申请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作结业处理,允许结业后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最长年限内申请重新学习不合格课程,达到毕业要求后可持结业证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换发证日期填写。第五十五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期满后,未达到毕业学分要求的,准予结业,发放结业证书。

根据上述条款,对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可根据本人的情况选择延长学习期或做结业处理领取结业证书。请各学院通知需要申请延长学习期的学生,提交延长学习期申请表(学生工作处主页--资料下载--学籍管理科),学院统一将表格收齐后于2021年6月10日下午5点前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籍管理科,并办理相关手续,过期将不再受理。

往年结业的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期内达到毕业资格的,请学院来领取毕业证书时统一将结业证书交至学生工作处。

咨询电话:65790768

学生工作处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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