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1年全国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即将于6月7日、8日进行。为保证高考的严肃性,维护高等教育的公平正义,根据上级有关工作精神,现对高考期间我校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增加宣传力度,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自2015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简称《刑九》)开始施行,其中明确规定组织作弊、帮助他人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提供或出售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要让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当前高考面临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做好高考安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宣传《刑九》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努力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宣传声势和教育氛围。
二、2021年高考期间,在校学生一律不允许请假外出(回家)。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离校者,各学院必须核实原因,严格请、销假制度。除履行常规审批程序外,另要求离校学生做到手机24小时开机,6月7日、8日高考考试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学院要安排专人与学生本人通话联系,实时掌握考试时间内学生所处的位置和状态,并做好电话记录。对考试时间内无法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的,要及时弄清原因,一旦出现去向可疑、无法联系且原因不明的,要及时联系其家人,尽快查清情况,并向学校报告,确保每个学生安全。
三、河南省高考将继续实行“无声入场”、统一文具、人脸识别以及指纹、照片、身份证比对验证等措施,严防严打违规舞弊。各学院核实若有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者,只要在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学校可以不予追究。凡参与高考舞弊者,一经查出,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是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责任明确、落实到位、不留死角,切实加强高考期间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不想、不敢、不能参与高考作弊。
学生工作处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