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2021年10月22日发)精神,为做好退役士兵的国家教育资助申请信息材料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报退役士兵资助数据
各高校可继续填报并审核申请学年为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的退役士兵学费减免和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的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数据,报送时间时间为2021年10月27—29日。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填报口径
对于退役复学学生、从军校退学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高职分类招考)考入其它普通高校的学生以及专升本学生,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指导意见》第十二条关于“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的规定执行,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就可以填报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一是注册为全日制的学生,二是在校本科生或者专科生,三是有退役证。
特别说明,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取消只能享受一个学制期国家助学金的限制(举例:张三2019年退役复学到专科学校,在校期间可以享受专科助学金,2021年专业毕业升入本科后,本科阶段两年内仍然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请务必在本次补报中填报完整此类学生的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数据。
三、注意事项
(一)在2021年秋季学期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一定将资助信息填报到TYSB-国家助学金模块中即可,不需要在国家助学金模块中录入。
(二)请各高校务必重视补报工作,逾期填报的数据不再纳入统计,后果自负。对于虚报冒领资助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补充说明未提及的事项,以原通知内容为准。
(四)根据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要求,下半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开展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使用的自查和重点核查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对于已下达资金中,如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等情况的学校,请于11月1日前向我中心来函说明情况,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拨付后续资金时予以扣减。
2021年10月22日
校学生资助中心有关要求
(一)需要补报的同学请登录中国征兵网下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并附带本人退役证复印件一份。
(二)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26日下午6点前交至文体活动中心223房间。
(三)补报的是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即:先是退役士兵,然后在这两个年度中的任一或者全部在校学习,包括已经毕业的学生也可申报;2021年退役的士兵不享受这两个年度的国家助学金政策)。
(四)2021年退役士兵,还未申请学费补偿的同学请及时办理相关补偿手续或者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先备案,以防后续上报国家助学金时给漏掉。
(五)为防止重复上报,以下名单中的学生不用重复上报。
(六)有不明白的地方,请电话咨询。
附件:《2019-2020和2020-2021学年已上报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