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管理,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华水政〔2017〕249 号)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业警示、降级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针对学生在一个学期内取得平均学分绩点(GPA)不足1.5者,需要给予学业警示。现对于水资源学院全体本科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取得平均学分绩点(GPA)不足1.5的同学进行学业警示。同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学生在一学年内受到两次学业警示的,应予降级。希望相关学生引起高度重视,加强自我学习,避免影响学业过程。
2023-2024 学年第一学期受到学业警示的相关学生共计20名同学,名单详见附件。
水资源学院 学业警示-2024政3号文(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