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5-04

关于举办我校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教育方针,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举办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23〕71号)要求,我校将于5月至8月举办我校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本次活动旨在通过丰富的艺术形式和内容,激发学生的爱国意识和家国情怀,提升学生的文化创新能力和审美意识,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担当,促进学校文化建设及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动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用美育浸润心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坚定理想信念、砥砺报国之志。

(二)坚持面向全体。扩大活动覆盖面,鼓励特色发展,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形成“一校多品”的新局面。

(三)坚持弘扬中国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展演活动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三、活动对象

参加展演活动的学生为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留学生可参照上述分组。

四、项目类别

展演活动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四个大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活动安排

结合教育厅通知要求,本届展演校内活动时间为2023年5月至8月,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及开展活动阶段(2023年5月):以学院为单位,做好展演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艺术活动,按照各类作品的组别及作品类型报送要求,将参选作品于5月30日前报送至人文艺术教育中心办公室(龙子湖校区S2-404室),电子版报送至中心邮箱(rwys@ncwu.edu.cn);

第二阶段:校内评选推荐展演阶段(2023年6月):开展校内集中评选,将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个类别的相关材料进行评选,初步确定上报作品,举办校内艺术表演类、作品类展演活动,校内展演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作品完善及报送阶段(2023年7月-8月):完成申报作品的修改完善、审核整理、作品录制、汇总工作,并完成向省教育厅报送作品工作。

六、奖励办法

校内展演活动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个人专项奖、 校长风采奖和优秀案例奖。

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优秀案例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可按照学校实践类学分管理办法,获得相应学分认定。

、材料报送

报送地点:人文艺术教育中心办公室(S2-404室)

联系人:史老师 肖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560858 

邮箱:rwys@ncw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