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清源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9

  为增强学生班级(社区)的凝聚力,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精神和集体荣誉感,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创建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学生学业全面发展,提升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立项建设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立项类别:校级优良学风班。

    2.申请条件:清源书院除毕业年级以外的所有班级(社区)均有资格参加校级优良学风班立项建设工作。

    3.建设周期:立项建设周期为一个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立项申报,下一学年的第一学期初进行结项验收。


二、立项建设目标

  (一)校级优良学风班立项建设目标:

         1.热爱祖国,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利益;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诚实守信,班级(社区)无人受到党团处分或纪律处分,考试无违纪作弊行为;

         2.班级(社区)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气氛浓厚,无人因学业发展受到学校的学业警示,班级(社区)所有同学的平均学分绩点均不低于2.0

         3.班级(社区)干部团结协作,严于律己,表率作用强,工作热情高,凝聚力强;积极组织开展科技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公益志愿活动;班级(社区)学生获得审核通过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比例超过班级(社区)总人数的60%(大二年级不低于40%);

         4.本班级(社区)同学健康状况良好,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体育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二)校级优良学风标兵班立项建设目标:

         1.满足“校级优良学风班立项建设目标”;

         2.班级(社区)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均不低于2.5

         3.班级(社区)学生获得审核通过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比例超过班级(社区)总人数的80%(大二年级不低于60%)。


三、立项程序

        1.校级优良学风班立项实行班级(社区)申报制。每学年初由各班级(社区)召开主题班会,明确年度校级优良学风班立项建设目标定位与建设措施,填写《校级优良学风班立项建设申请书》,向所在学院(书院)提出申请。

        2.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各学院(书院)申请立项建设的校级优良学风班名单。

        3.学校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立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审核结果进行审定,确定校级优良学风班的立项建设班级(社区)。从被学校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之日,为校级优良学风班的立项建设期。

        4.书院应当结合立项建设目标,加强立项建设过程中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并把立项建设整体过程作为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材料提交

         1.《校级优良学风班立项建设申请书》电子版。

         2.校级优良学风班立项建设申请汇总表和校级优良学风标兵班立项建设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和1份纸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