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处《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自愿申请、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工作小组认定等程序,已初步确定我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补)名单及等级,现将拟定名单和等级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9月11日——9月17日。
公示期内,任何师生如有异议,请以口头、书面等方式向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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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表(增补) - 网站.xlsx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