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系统开启时间
拟开通调剂系统时间为:04月08日00时00分--04月08日12时00分,考生可在系统开通时间段内完成报名。
调剂系统关闭后,开始遴选复试考生并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接到我院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对于接受复试的考生,学院将电话联系考生通知具体复试相关事宜。
二、调剂学科、专业基本要求
我院接收调剂专业为:
(1)学硕(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2)专硕(085802动力工程、085803核能工程、085807清洁能源技术)。
备注:具体名额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数据为准。
具体要求如下:
1.报考条件: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
2.成绩要求:初试成绩(总分、单科)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及申请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专业要求:
(1)学硕(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拟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为: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800电气工程,081500水利工程,080200机械工程,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专硕(085802动力工程、085803核能工程、085807清洁能源技术)拟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为: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5801电气工程,085802动力工程,085803核能工程、085804航空发动机工程、085807清洁能源技术、085900土木水利,085500机械,085404计算机技术。
4.科目要求:
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入学硕专业需统考英语一和数学一科目;调入专硕专业英语科目需统考英语一或英语二,数学科目需统考数学一或数学二。
备注:调剂报考详细要求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三、复试名单确定
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标准,参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执行。
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实际报考情况,招生单位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相关文件执行。
四、复试安排与核算办法
所有招生专业复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同等学力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录屏。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外语水平测试。安排在面试环节中进行,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运用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面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等,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积极推进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对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考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的考核重点应有所不同。
(四)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需加试的考生名单由学院确定并通知考生)。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不得与初试科目、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长为1.5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门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面试时间为4月8日13:00(下午),采用线上方式,地点以学校研招网系统通知为准。
(六)复试成绩核算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核算办法如下:
复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满分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核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总成绩60分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排名及拟录取
按照报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
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拟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照初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如有考生放弃,按照排名依次替补。
(三)录取
拟录取考生公示期满,报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审核的拟录取考生,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进行后续相关工作。
(四)体检
录取考生需按学校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其他要求
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时需满足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5638251476
咨询QQ群:660947125
办公地点:花园校区1号楼1317室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