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实施,有效调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省自然资源厅决定开展首届省自然资源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从事科技密集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省内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长期从事自然资源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自然资源专业领域主要包括地球系统科学、深地勘查与资源高效利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优化管控、国土生态保护修复、地理信息与自然资源信息化等。
二、申报条件
在省内从事自然资源行业、在自然资源领域开展研究的工作者。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坚守科学精神和职业操守,注重相关业务理论和知识学习,具备刻苦钻研、潜心坚持研究的良好习惯,科技创新工作业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的科研人员可申报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
(一)申报科技领军人才应具备的条件
l.创新能力强,聚焦自然资源主责主业,积极领衔承担省科技攻关和自然资源重点科研任务,在攻克制约相关领域关键技术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工作业绩突出,有效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
2.创新成果突出,在自然资源相关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代表性成果(学术论文、发明专利、成果转化、管理应用、政策咨询等),并得到省内外同行广泛认同。
3.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注重行业内人才梯队建设,对本单位青年技术人员成长有带动作用。
4.近5年来,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
5.申报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紧缺领域领军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60周岁。
(二)申报青年科技人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勇于开拓创新,其发展潜力受业内认可。
2.在自然资源领域某一领域已经取得一定成绩,积极参与自然资源科技创新,成果产出显著(论文、专著、专利、标准、软著等)。
3.近5年来,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获得厅局级一等奖以上奖励2项。
4.申报当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紧缺专业青年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推荐方式和推荐名额
1.采取单位推荐方式,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推荐的材料。
2.本次科技创新人才推荐工作实行限额推荐。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地矿局、省有色地矿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中心,厅属各单位,省内有关行业学会等单位在推荐名额范围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4。
四、评选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评选程序
1.按照申报条件,拟推荐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评议、材料真实性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议决定。
2.省自然资源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评选工作,按照资格审查、科技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公布的程序进行,研究结果在省自然资源厅和各主管局网站同时公示5个工作日。
在形式审查时,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不通过:
(1)不满足申请条件;
(2)研究方向不属于自然资源领域范围;
(3)不按规定要求填报申请书、申报材料不齐全;
(4)已获得过同级同类人才称号。
3.公示期间,可以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对拟授予人才称号科研人员社会公德、政治立场及科研风气等方面提出质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接受匿名举报和对评审结果的异议。
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结束后,发文公布本届河南省自然资源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名单。
(二)工作要求
1.坚持面向基层。优先向一线科研人员和中青年科研人员倾斜,担任处级及以上行政领导职务的评选名额原则上不高于名额总数的30%。
2.严格评选标准。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名额认真组织开展遴选工作,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成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做到好中选优,确保评选质量。
3.严肃评选纪律。要确保评选范围内个人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对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并给予通报批评。
(三)中报材料要求
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各学院请于2021年11月29日下午17:00前,将河南省自然资源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推荐对象汇总表(按推荐顺序填写,含电子版,见附件1)、河南省自然资源科技领军人才推荐表(含电子版,见附件2)、河南省自然资源青年科技人才推荐表(含电子版,见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含电子版)等报送至科技处419。
申请者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证明材料目录,包括页码。
2.已完成科研项目的计划任务书、验收结论(意见)及验收专家组名单等。
3.已获科技奖励、人才荣誉称号等证书(证明)。
4.已授权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旁证材料。
5.已制定的标准,取得可重要决策咨询成果等材料。
6.国内外科研组织、平合或重要学术期刊任职情况证明。
7.已发表论文封面、目是、论文页、论文检索截图等旁证材料。
8.已出版著作封面、编者页、摘要、目录、版权页。
9.申请者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10.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
11.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咨询方式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联系人:张亚威 孙佳乐
联系电话:0371-68108195 68108817
我校科技处联系人:闫新庆 杨啸
联系电话:0371-69127209
附件:
附件1-4.docx
科技处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