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科研平台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6日 00:00 浏览: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科研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提升实验室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研平台健康有序发展,请各科研平台系统总结2021年省级科研平台工作,拟定2022年工作计划,报送要求如下:

 1、报送范围:2020年(含)以前我校牵头立项建设的省级及省级以上科研平台。

 2、报送内容: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3、个人名下有多个平台的,分别报送。

 4、所报材料须经平台负责人签字,加盖依托学院公章,2021年12月24日前将纸质材料一份交至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楼420室,word电子版发送至my@ncwu.edu.cn邮箱。

  

  

                                            科技处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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