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科研工作量的统计,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通过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进行2024年度科研成果登记,成果必须以我校为署名单位,成果完成人将扫描件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并由院系科研主任进行审核;录入系统成果必须输入所有完成人;
2、成果信息由我校最高排名的人员登记,准确填写各参与人员贡献率(贡献率作为成果分值分配的依据,如果成果分值记录本人名下,则个人贡献效率为100%),参与人员登录科研系统未推送相应成果的,请提醒负责人完善参与人员名单;
3、本年度不收取纸质成果复印件,除项目经费需提供财务到账截图交至科研主任处,其它所有成果在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审核;
4、专著上传封面、版权页、人员及单位显示页、前言、目录页等;SCI、SSCI、CSSCI、中文EI等论文必须提供完整的收录证明和论文全文,按收录证明、论文内容顺序整理,一份收录证明有多篇论文,每篇论文前都要放置收录证明并标明对应收录条目;高被引论文、热点论文均需开具本年度检索报告,且每篇只认定一次;分区以中科院分区为准(账号:hbsyzhanghao密码:hbsy123456;网址(校内IP):https://www.fenqubiao.com/Default.aspx);
5、科研项目信息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主任审核。科研经费到账请登录财务系统,截屏相关到账信息(到账信息必须显示相关收入名称及到账日期,其他支出项可以用马赛克等方式隐去),并注明与科研系统相对应的项目名称,标出到账信息;未在学校进行申报的纵向项目,需提供相应立项文件。计分金额扣除外协经费(财务处提供信息为准),到账截图以单独文件或文件夹保存并以项目名称命名,院系汇总后电子版发送至审核单位;
6、科研人员必须挂靠在各教学单位或科研院所,请积极与学科所在院系科研主任联系,挂靠单位变动人员由科研主任汇总后,联系系统管理员统一进行更改;
7、获得2024年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含社会力量奖励)的成果,获奖人员须将单位获奖证书原件交至科技处(联系人:杨啸),年度成果以个人获奖证书为准;
8、科研成果需进行分配的,请负责人填写“科技成果贡献分配申请表”,分配比例应与科研系统内人员成果贡献率保持一致,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交至负责人所在院系,院系内分配分值本单位协调,跨院系分配由审定单位协调,纸质版“科技成果贡献分配申请表”,交至审定单位留存;
9、根据学校文件,自然科学领域科研成果由科技处负责审定汇总,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成果由社科处负责审定汇总,学科建设方面的成果由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审定汇总,教学方面的成果及教材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审定汇总,教育科学类的成果由发展规划处负责审定汇总。
10、各院系成果审核后,完成附件中“各单位年度计分统计表”各项数据填报,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截止日期:2024年12月6日;
下列学院发送电子文档至科技处邮箱:水利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材料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电气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机械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水资源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建筑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黄河研究院(黄河流域水资源高效利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其他单位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请各院系科研主任对本单位的成果进行初步审核,学校只针对所有机构通过的成果进行审核。
(科技处)行政楼南419房间
联系电话:69127637 联系人:李金兴
邮箱:kejichutongji@126.com
(社科处)行政南楼417 房间
联系电话:69313098 联系人:喻珊
邮箱:keyantongji@126.com
科技处、社科处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1:各单位年度计分统计表.xls
附件2:ESI期刊列表(带影响因子)-工程学.xlsx
附件3:科技成果贡献分配申请表.doc
附件4:科研系统登录事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