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文件关于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相关事项的通知》(豫科基【2023】3号)的要求,我校拟进行省自然基金面上项目、青年项目以及省联合基金中由联合资助单位作为依托单位承担项目的验收工作(2024年度第二批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22年及以后年度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省自然基金面上项目、青年项目以及省联合基金中由联合资助单位作为依托单位承担的项目。
二、受理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厅“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http://kjbg.hnkjt.gov.cn),按要求撰写和提交项目科技报告,经审核后获取《科技报告收录证书》;结题验收必须提交《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二)结题验收具体要求及验收程序见附件1:《关于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相关事项的通知》(豫科基【2023】3号)。
(三)拟参加本次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4年11月20日中午12:00之前将结题验收材料提交至科技处420室。结项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格式按照附件2: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格式)制作。
(四)有经费资助的项目,须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并盖章,格式见附件3: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格式)。
(五)拟参加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结题验收意见书初稿,格式见附件4: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意见书(模板),并将验收意见书word版发给各单位科研主任汇总。
(六)结题前需要变更参与人或申请延期验收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中午12:00之前填写附件5:《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科技处重大项目管理科420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七)各单位科研主任请于2024年11月15日中午12:00之前将结题验收汇总表纸质盖章版报送至科技处重大项目管理科420房间,格式见附件6: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2024第二批次),word版汇总表和项目验收意见书初稿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cuidatian@ncwu.edu.cn,时间截止至2024年11月15日中午12:00。
科技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