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负责面向社会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直属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继续教育招生宣传、计划编制及录取工作。
三、负责继续教育学籍管理、教务管理和考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设点、检查和管理等工作。
五、会同专业学院做好继续教育学生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七、负责学校继续教育对外合作办学有关事宜。
八、负责继续教育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多媒体教材及网络课程资源建设、使用和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继续教育网络技术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做好基于网络平台下的网上答疑、直播课堂、网上考试等教学支持服务工作。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培训中心工作职责
培训中心是学校承担非学历教育工作职能的部门,负责全校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学校发展方向,负责全面了解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战略布局;负责教育部、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部委的相关宏观政策解读及研究;负责地方政府、地方教委、地方水利部门、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等单位的相关政策解读及研究。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工作在水利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做好学校承办的培训实施及管理工作。
三、做好培训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和年度工作总结工作,以及相关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并按照计划要求,加强师资培训,全面提高培训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负责新培训项目的调研、论证、申报、引进工作。
五、负责起草培训项目实施建议方案,组织项目评审,实施项目过程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开展专项调研,组织培训质量评估,推动项目信息化管理,撰写项目总结报告等。
六、负责培训师资的确定,建设完善培训师资库。
七、根据学院(中心)业务及发展需要,负责与具有相关培训需求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业务联系和交流对接工作。
八、负责与其他相关高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合作联系和培训业务交流工作;负责相关合作机构资质的审查及协议的签定、解除。
九、做好培训的接待、组织管理、安全、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培训工作各节点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根据国家和学校的财务规定,严格保障培训经费的合理应用。
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