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各校外教学点:
按照学院工作安排,学院拟对2025级学生中有转专业需求,符合转专业原则和条件的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继教政〔2025〕 2号)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华水政〔2025〕91 号)、省教育厅有关转专业的指示精神,现将转专业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学生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转专业申请:
1.招生时有特定要求的;
2.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3.入学未满一个学期的;
4.正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
5.有考试违纪行为或受到其他纪律处分的学生;
6.国家有相关规定、教育部不允许转专业的其他情况。
三、经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第二学年后应按照新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进入新专业就读后,转专业学生的学号不变。
四、各教学点转专业工作参与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流程执行,任何教学点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用。一经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接到学生举报,将按照国家、省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时间和有关要求
1.转专业工作受理时间:2025年9月8日至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学生下载(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并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各教学点负责人填写《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及调整学习形式备案表》。转专业申请表由学生本人签字、教学点经办人签字、盖章;请教学点经办人在转专业备案表中签字、加盖公章,两个表格纸质版顺丰邮寄到: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36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南101室,联系人:宋老师;电话:0371-65790573。
六、学籍科联系电话:0371-65790573。
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