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中共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xml:namespace>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打牢教育基础、提供制度保证、强化权力监督、严查违纪案件,着力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学校和谐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水电大学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要在上级和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学校中心任务,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从实际出发,在我校多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任务寓于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整体推进。
2.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要在夯实教育基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上下功夫,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营造学校和谐发展环境。
3.坚持继承发展与改革创新。坚持以改革统揽反腐倡廉工作,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积极探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近期具体、中期原则、长期宏观的要求,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整体效能,既有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又有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三)工作目标
要系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河南省《具体意见》,制定“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明确总体规划、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2007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比较和谐的反腐倡廉教育格局和协调机制;比较健全的反腐倡廉规章制度体系和约束机制;比较有效的反腐倡廉监督体系和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到2010年建成符合华北水电大学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努力,到2015年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构筑思想道德防线
(一)教育内容
进行反腐倡廉教育,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教育;以坚定理想信念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职业规范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以“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和“情系水利,自强不息”为主要内容的作风教育;以党纪处分条例、廉政规定、“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为主要内容的纪律教育;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要认真开展学习党章活动,大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八荣八耻”的荣辱观作为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内容要突出重点:一是要突出从政道德教育,实现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统一,做人与做官的统一,责任与权力的统一,个人利益与奉献精神的统一。二是要突出党纪国法教育,将党纪国法作为校、院(系)、部、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上岗任职的基本要求。三是要突出警示教育,把教育领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面教材,警示领导干部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2007年,集中时间在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领导干部五个方面作风建设,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为主要内容的“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
(二)教育重点
1.坚持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政教育。紧紧围绕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进行正确运用权力和履行职责的教育。要在中层领导干部中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纲要》和河南省委、省政府的《具体意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和关于反腐倡廉的内容等。校党委、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各个环节,坚持教育和管理、自律和他律相结合,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保持清正廉洁。坚持把反腐倡廉理论教育纳入校、院(系)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以反腐倡廉为内容的专题学习;院(系)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以反腐倡廉为内容的专题学习;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每年给全校中层领导干部讲一次廉政党课、校纪委每年组织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同时,校党委每年召开一次全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并要求校党委成员与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廉政责任书。对处级干部公开招聘或内部岗位竞聘时要安排廉政方面的测试内容。结合校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适时举办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并进行反腐倡廉教育。
2.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按照我校建立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意见,由党委组织部和相关部门抓紧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学习培训、思想教育、管理考核、激励和监督约束等长效机制。深入进行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党员权利义务、作风纪律教育。强化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在党员干部中开展经常性的教育,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3.加强对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对掌握人、财、物和招生就业等重要部门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要加强廉政教育。要经常对履行项目审批、人事安排、资金分配、物资采购、基建管理等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地行使权力、爱岗敬业、按章办事、遵纪守法教育,不断增强责任感和自律意识,特别是通过经常性的政风行风教育,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不断促进作风转变,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而清正勤政,殚智竭力。2007年,要全面开展创建“学习好、团结好、工作好、作风好、廉洁好”的“五好”机关教育活动,提高机关自身建设水平。
(三)教育形式
廉政教育既要充分发挥传统教育优势,又要不断探索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1.主题教育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每年都有新主题、新重点,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党员干部和全校师生的思想实际,明确主题任务,选定教育主题。采取按季度、分专题、相对集中等形式,组织专题学习讨论、举办廉政知识讲座、校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和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开展廉政教育。通过组织参观展览、实地考察、观看影视录像等活动,增强廉政主题教育的直观性、生动性和实效性。
2.典型教育
通过正反典型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召力,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示范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要注意培养、推荐和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坚持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进行反面典型的警示诫勉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举办典型案例剖析会、到监狱考察和现身说教等活动,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2007年,与省市有关单位协调,建立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实现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每年组织一次反腐倡廉典型教育实践活动。
3.阵地教育
2007年,建立较完善的宣传教育阵地,有序地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充分利用校报、广播、有线电视、网络等舆论阵地,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鼓励各院(系)、各单位积极向校内媒体投送有关加强廉政勤政建设方面的宣传稿件;校报每年安排两期四分之一版面的廉政教育宣传栏目;校有线电视开展“拒腐防变每月一课”活动和影视电教片的播放宣传;纪委、监察处办好反腐倡廉宣传橱窗,举办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图片展,每到重大节日向领导干部发送手机短信温馨提醒,办好廉政网页,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努力搭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平台,积极组织开展以反腐倡廉为内容的各种读书、征文、竞赛等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感染力、渗透力和吸引力。
4.自我教育
坚持以党员干部自我教育为主,集中学习教育为辅,灌输与引导,自律与他律相结合。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单位和争当学习型个人活动,采用读书思廉,举办以案说纪、廉政知识竞赛、廉政征文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加强自我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实现自我完善。编印《华北水利水电学院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和《廉政工作手册》,通过加强学习、对照检查,不断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校园
廉政文化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工作。要建立以党员干部为主体、面向全校的廉政文化建设格局,拓宽反腐倡廉教育领域,增强廉政教育的说服力,提高廉政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从源头上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同时,充分调动全校师生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努力创建廉洁、和谐、高雅的办学环境。
1.按照党的先进性建设要求,加强干部队伍的政治伦理建设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首先要加强干部队伍的政治伦理建设。一个人如果缺乏深厚的人文精神和道德素养,很容易造成廉耻错位、道德沦丧。因此,在党员干部教育中,既要加强政治思想、理论知识教育,也要加强为政之德的政治伦理教育。要在党员干部中不断进行“八荣八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等廉政文化精髓教育和官德思想教育,教育干部身先立德、以德从政。
2.加强廉政文化理论研究,创新、充实学校廉政文化建设内涵
为了适应新情况、新形势的需要,使党风廉政教育更具时代特色,廉政文化建设必须不断赋予新的内容。要切实加强廉政文化理论研究,根据时代发展要求,密切联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努力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解决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好地发挥廉政文化在反腐倡廉中的基础性作用。2008年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廉政文化建设征文”和“廉政文化建设研讨会”。到2010年在我校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的、有效的廉政文化建设体系。
3.开展廉政文化活动,营造廉洁和谐的校园文化环境
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和全新的工作。要同反腐倡廉教育、诚实守信教育和法治教育结合起来。以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为载体,围绕中心,融入管理,弘扬廉洁从教、遵守法纪、行为规范、道德高尚的核心价值观,促进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建设,营造反腐倡廉的文化氛围。
(1)加强师德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其中
认真落实《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加强师德规范的规定》,坚持对新进教师进行岗位培训和师德师风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对新进教师,除签订任职合同外,还要签订遵守“学术道德协议”。组织教师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把廉政文化建设寓于师德师风建设之中。通过“读廉文、思廉洁、养正气”读书活动,强化教师从严治学、廉洁执教意识。开展“铸师魂、展师风、树形象”主题教育,牢固树立教书育人、廉洁从教,服务学生、勤奋工作的思想。
(2)加强学生廉洁教育,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把廉洁教育作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和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形势与政策课以及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有机结合,让廉洁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从2007年起,每年在对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的培训中,把廉洁诚信内容纳入其中。各级学生党团组织、学生会和学生社团,通过组织生活、班级活动和社会实践等多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诚信、廉洁、守纪等教育活动。
(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有效的实践活动
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组织丰富多彩的各种实践活动。纪委要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组织领导干部读廉政书、唱廉政歌、上廉政课;组织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承诺”、“廉政签名”、“廉政宣誓”等活动;举办“华水清流,廉洁勤政”歌咏比赛等文艺活动;建立廉政文化网站等实践活动。通过行之有效的系列活动,使廉政文化教育贴近广大师生、贴近现实生活、贴近学校实际,提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效果,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亲和力和感染力,使廉政文化之风吹进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五)整合各方力量,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
学校党委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统一安排。实行“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参加,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大宣教”格局。建立由机关党总支、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处、学生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人文艺术中心等部门参加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分析研究宣传教育形势,安排布置教育任务,沟通协调宣传教育工作。2007年,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健全完善日常检查、年终考核、经验交流、情况通报等相配套的管理机制。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部门要做好经常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廉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领导,做好总体规划
校党委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统一领导,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以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党政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紧密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总体规划和中长期计划。做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新体制、新机制相适应;与履行职能、加强管理的要求相协调;与教育、科研、管理等制度相配套。2007年全面推进制度建设,到2009年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反腐倡廉规章制度体系。
(二)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做好制度的细化配套工作
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基本制度要从实际出发,使制度充分体现明确具体的实际内涵和可操作性。
要依照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修订党总支和单位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涉及有关“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酝酿、认真论证,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现各级领导班子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2007年修订并完善我校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坚持校领导同中层干部和新任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和公务回避制度;健全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制度,健全并完善校、院(系)等单位政(事)务公开制度;制定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回复组织函询制度;领导干部决策失误问责制度。
依据民主评议政风和行风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廉洁自律规范;根据中央制定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2007年进一步规范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
(三)完善学校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
1.以人为本,建立健全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考核监督制度。严格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其配套制度规定的条件、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全面落实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进一步明确我校处级干部岗位职责并完善考核办法,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考核之中。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人事制度管理。完善教师、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公正、合理的分配奖惩机制;加强编制管理,完善人员招聘录用程序、高层次人才选拔引进等制度。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进一步完善适合我校的责任分解制度、责任检查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依法治教,建立健全廉洁办学制度
加强师德和学术规范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教育部《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和《关于惩治学术不端行为若干意见》的规定,加强师德建设,规范学术行为。
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完善招生工作运行机制,切实保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和研究生招生有关命题、阅卷、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与公正性。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委和河南省关于教育收费的规定。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校教育收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制,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学校每年要根据上级精神和有关规定,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3.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遵循“适应财政改革、围绕中心、牢记两个务必、坚持依法理财”的财务工作指导思想,严格财务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完善预算标准,规范预算工作;完善财务管理办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要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修订学校的有关规定。2007年制定学校专项资金使用监控制度,建立重大投资绩效评价机制和责任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杜绝违规对外投资,规避财务风险,确保学校资金安全。
4.规范校办产业和后勤服务管理
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我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强对校办企业的管理,规范学校产业活动和投资行为。结合学校后勤改革实际,不断完善后勤总公司内部各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规范服务。
5.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招投标和设备物资采购工作制度,提高投资效益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项目立项、工程招标、工程变更、资金结算、质量验收、材料和配套设备的采购等环节的管理工作。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加强对重大工程和设备使用效益的评估,减少投资失误,增加使用效益,促进资源共享和合理有效使用。
6.健全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规范学校干部师生代表学校从事公务活动行为、对外宣传、校外合作、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进一步完善会议、出差、出国考察和培训工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和经费标准,进一步完善出差、出国相关规定,精简会议、压缩经费支出。加强新老校区班车运行管理,进一步完善干部、教师、工作人员公务用车制度,完善接待管理办法等。
四、强化监督,创新管理
(一)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1.校党委要加强对党内监督的领导,纪委和组织部要对各院(系)、部、处党总支和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校党委重大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重要事项的决策过程和执行结果。建立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制度,对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2.坚持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和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中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对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3.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的要求,各级干部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坚持和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及时进行反馈和通报。在坚持做好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工作的同时,要制定《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4.实施温馨提醒。坚持在重大节日或传统节日向各级领导干部发送短信温馨提醒;在处级干部办理退休手续前,发温馨提醒信函,告知退休后的从业规定,提出廉洁自律的希望。
5.完善和贯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按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对学校处级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除离任审计外,逐步对干部进行任期审计。严格实施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失误问责制;加大对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越权管理或管理不作为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二)加强对重要部门、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
组织、人事、财务、基建、资产设备、招生等管理部门,要科学配置权力,健全监督程序,完善监督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1.加强对执行《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党委讨论任免干部前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的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推荐、考察、确定、任用等环节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干部推荐责任机制,增强干部任用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依照有关规定,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予以追究。
2.加强对贯彻执行人事制度的监督。坚持对人事调配、职称评聘、全员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的监督,确保人事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
3.加强财务监督。要对财务预算、专项资金运行和重大投资、大额度资金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健全财政资金从预算安排、预算执行到绩效评价各环节紧密衔接、相互协调的财政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肃查处乱收费和强行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监察与审计部门要对学校依法理财、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审计。
4.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资产与设备管理部门要认真进行设备使用、保管、处置等情况的检查,加强管理。2007年建立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加强对国有资产购置论证的监管。对国有资产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5.加强对基建修缮工程、大型设备、图书、教材、医药、医疗器械等物资的采购和招投标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强化对招标过程和程序的监督,除纪委、工会、审计、财务监督外,拟聘请教工监督员全过程参与进行有效地监督。2007年制定相应招投标工作纪检监察监督办法,对重大建设项目和批量物资、设备采购要建立廉政承诺及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基建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公示制度以及制定防止“暗箱”操作的措施。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6.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暂行办法》,加强和规范招生监督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并认真做好新生复查工作。按照国家及河南省有关要求和学校规定做好本科生、研究生学籍监管;加强对研究生教育教学的监管,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对各类证书的颁发和授予要实行审批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
7.加强对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工作方针,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执法水平,构建和谐廉洁的教育环境。要巩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成果,以教育防范为重点,对中层干部进行“查思想、查作风、查纪律、查廉政”为主题的干净干事的作风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对教工进行“爱岗敬业、廉洁从政、诚实守信、从严执教、从严治学、优质服务”的职业道德教育。
8、充分发挥监督主体作用,提高监督整体职能。
(1)加强党的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监督。全面加强学校党代表大会对党委和纪委、党委成员和纪委成员的监督。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每年要向各自的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要建立健全党代会代表定期联系党员的制度以及党代会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监督的制度。
(2)校党委要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注重对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纪委要协助党委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3)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监督和对党员的监督。依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监督的责任,强化班子内部的监督。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强化监督检查职能。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学校党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校属各单位内部管理运行、规章制度执行、办事程序和内控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河南省《实施意见》,及时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保证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要加强对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2007年成立学校监察委员会,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
(5)切实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逐步扩大审计的工作内容和范围。2007年建立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并将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察的内容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审计监督,突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的审计。
(6)切实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民主党派、学生会的监督作用,切实增强解决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问题的透明度。建立师生员工权益保障制度体系。健全教代会和学代会议事规则与程序,对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采取座谈、听证、教代会、学代会审议等形式,广泛听取利益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改革和完善学校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及制度,建立和完善决策的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2008年,修订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重大财经决策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制度以及学校重要信息发布和重大事项听证制度。认真落实学校《信仿工作条例》及时解决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7)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校内广播、有线电视、校刊等宣传媒体的监督管理,坚持做到建设性监督、科学监督、依法监督,不断提高监督质量。
五、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
(一)查处违纪案件的重点范围
加大惩处违纪案件的力度,把握查处违纪案件的重点范围。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和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发生的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政纪律和严重损害师生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校内发生的物资采购、维修修缮和招生考试以及失职渎职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等违纪违法案件。
(二)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控告。要通过调查研究、专项检查、内部审计等方式,及时发现案件线索,掌握案情。党政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违纪案件查处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整合办案力量,做好协查联办。在办案过程中要坚持做到实事求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教育挽救工作。坚持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注意保护犯错误同志的合法权利,对经调查举报不实的,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必要时与审计、公安、检察等机关密切配合,保证案件查处工作顺利进行。
(三)查办案件结果运用
有效运用查办案件结果,不仅能提高干部和师生员工反腐倡廉的信心,又能起到警示作用。因此,通过案件查处,特别是典型案件的深入剖析,要认真查找学校在管理体制、制度建设、监督制约、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建立起有效的防范机制,增强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威慑力。从2007年起,建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实行“一案二报”制度,案件查处后既要有结案报告,又要有案件剖析报告。尤其要重视典型案件的教育作用,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中受到警示。
六、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
(一)强化政治意识,齐抓共管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齐抓共管。要真正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坚持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书记负总责,纪委书记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并建立一级抓一级的机制。党委要将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纳入学校总体规划,统一研究部署。2007年成立学校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实施具体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同时建立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
(二)纪委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
纪委要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协助党委抓好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各项工作。要根据学校的《实施意见》,搞好任务分解,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人。纪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组织协调、进行督促检查、实施责任追究,协助党委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对牵头负责的工作要认真组织实施。
(三)建立有效工作机制,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1.建立督查机制。从2007年起,校属各单位要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学校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年中和年底进行检查,纪委监察部门不定期抽查,对每一项任务实施过程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总结经验及时推广。特别是对涉及领导干部的职位、职权、职责等具体工作环节进行有针对性检查,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中关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运用到制度执行监督之中,做到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层层落实;严格责任考核,加强监督检查。
2.建立奖惩机制。根据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考核,实行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在考核中,要引入激励机制。对任务完成的好,工作出色的单位、部门和领导,要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不能有效履行职责的单位、部门和领导,要严肃指出、限期改进,造成严重, , 后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通过执行制度的考核,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偏差,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制度的作用。
3.建立保障机制。学校要对构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的理论探讨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在人员、经费、工作条件和制度等方面给予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要围绕每项反腐倡廉制度制定配套的执行措施,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形成确保制度执行的良性运行机制。通过加强领导,齐抓共管,上下配合,监督检查,切实把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教育有效、制度管用、监督有力的反腐防腐机制,构建和谐的教育反腐、制度反腐、监督反腐的惩防体系。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
?xml:namespace>200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