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学安排,7月6日--7月10日为本学期考试周。为进一步加强江淮校区考试管理工作,规范考场秩序,严肃考风考纪,营造良好考试氛围,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书院和“两办”做好相关工作。
一、强化学生考试纪律教育
各书院要分别组织教师、学生召开期末考试动员会,认真学习《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和成绩管理办法》(华水政〔2022〕90号)和《关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与成绩管理办法>(华水政〔2022〕90 号) 部分条款的解释》(教务文〔2024〕4号),要求学生在考试中遵守考场纪律和考场规则。对于违反考场纪律、考试作弊的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要求每位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和考场规定,严格考场管理。对于不负责任,监而不严、视而不见、乱而不管等玩忽职守的监考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书院育人导师要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拍照存档),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氛围
(一)考生凭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课程考试,临时丢失证件的学生须持有所在学院开具的证明(贴照片,并在照片上盖学院公章),学生证丢失也可以钉钉在线处理并打印纸质稿参加考试,无证件者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需按监考教师指定位置就座。
(三)考试过程中,考生证件需放在考场的走道一侧,以便于监考教师、巡考人员查验;特别是座位不临走道的考生须主动配合监考教师、巡考人员完成查验考生证件工作。
(四)考生禁止携带任何书籍、资料、草稿纸、具有记忆功能的电子设备及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开卷考试可按主考教师要求自备考试用参考资料。
(五)考生需在考试前清理本人桌面、抽屉及其座位附近的一切物品。
(六)考生须自备考试用具及准许使用的计算器,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教师同意不得相互借用。
(七)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后,每位考生须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坐在本人座位上,安静等待监考教师收取试卷,禁止左顾右盼、交头接耳,待监考教师将试卷整理、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八)考生严禁将试卷、答题纸等考试资料带出考场。
(九)在课程考试中,每位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提倡诚信考试,杜绝考试作弊行为。监考教师要如实记录考场情况,严肃考风考纪。
三、各书院和“两办”要落实监考教师工作职责
各单位要加强监考教师队伍管理,严格落实监考教师工作职责,提高考试工作水平。
(一)江淮校区的公共课考试:《高等数学A2》监考教师于考前30分钟集中到江淮校区二号教学楼2305考务办(1-2号教学楼监考教师)和第四报告厅(3-4号教学楼监考教师)领取试卷。《大学外语2》监考教师于考前30分钟到江淮校区第二报告厅(1-2号教学楼监考教师)和第四报告厅(3-4号教学楼监考教师)集中领取试卷。其他课程考试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到达三号教学楼二楼考务办(3-4号教学楼监考教师)和二号教学楼2305考务办(1-2号教学楼监考教师)领取试卷并直接到考场进行监考。
(二)在黑板上明示考生座位次序,向考生强调考场纪律,并在黑板上书写“严守考纪,违纪必究”。
(三)核对考场学生信息表,检查学生证件,无学生证或学院开具证明者,不允许其参加本次考试。
(四)仔细清点本考场考生人数与试卷份数,清点无误后方可发放试卷。
(五)在学生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须合理分布在考场不同位置,注意考生考试状态,履行监考职责;不得擅离考场,不准在考场内吸烟、闲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任何事情;监考教师在考试时间内全程不得使用手机。
(六)严格管理考场,考场记录按行政班填写,考场记录和试卷袋封面填写的考生实到人数与袋内试卷份数须一致。对违纪、作弊学生,必须立即终止其考试,并在其试卷上注明“违纪”“作弊”字样,并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进行详细记录,保存违纪、作弊证据,同时让学生签字认可。
(七)考试结束时,认真组织好试卷收取工作,保持良好的考场秩序;试卷袋中装试卷、答题纸和考场记录单,清点无误后现场密封,骑缝签字,然后准许考生离开考场。
(八)答题纸按考生学号由小到大顺序将试卷进行排序,并将试卷袋上信息填写完整,交主考核查无误后,办理试卷交接手续。
(九)监考教师要主动承担监考任务,严格履行考场纪律、考场规则,认真完成监考工作是每位教师应尽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