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
根据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2025年10月9日“关于大学生医保外诊报销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区实际情况,现将大学生医保外诊报销事项的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江淮校区已参加我校本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学生
二、报销时间:医保外诊报销时间为每月的1日—25日(工作日办理),上午09:30—11:30,下午3:00—5:00。
三、报销地点:花园校区校医院二楼202房间;龙子湖校区校医院18122房间。
四、门诊报销范围及办法
1.发票只收取本年度的门诊发票,不收取住院发票,住院发票可以在医院直接报销,如果未在医院报销,请前往郑州市郑东新区政务服务大厅进行报销。另外发票必须为公立医院门诊发票,所有预防接种疫苗、体检、整形美容等发票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挂号费、卫生材料费、飞秒激光不报销,需减掉相应金额。所有私立医院均不报销。所有不符合要求的发票均不收取。
2.报销收取材料为:①《外诊报销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1);②《转诊证明》(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就诊不需提供);③公立医院门诊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在发票背面签字“已验真,承诺此发票仅报销一次,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本人签名”。注:以上材料缺一不可,须按照要求粘贴规范后提交(附件2)。注:转诊证明需在发票日期之前或一致。
五、注意事项
1.外诊报销严格遵守校医院首诊制度,外出就诊前需先到校医院开具《转诊证明》,经坐诊大夫同意后方可外出就诊,否则不予报销;急诊患者可先就医,事后凭急诊发票到校医院找坐诊大夫补开《转诊证明》。 江淮校区转诊证明到综合保障楼304盖章。
2.报销比例为90%,每年每生门诊最高享受金额,即院内、院外共1500元,超过1500元部分为自费。
3.在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校外门诊不需要提供《转诊证明》。
4.医保报销需录入医保系统,所有统计的身份证号务必保证无误。如果错误可能会显示未交医保等情况导致最终无法报销。
5.江淮校区同学可先保存好相关票据,待返回郑州校区就读时办理,门诊发票自开具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大一、大二同学可委托返郑就读同学帮忙递交,或通过所在书院递交。材料提交前须认真填写“外诊报销登记表”(不可手写)并按要求提交电子表格,填写时请注意发票号码为发票右上角的“票据号码”,同时注意将不予报销事项金额扣除,材料不合格将原样带回修改。如因材料问题导致延误,须自行承担后果。
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服务电话:0371-69127503
附件:
附件1.外诊报销登记表.docx
附件2.外诊报销材料整理示范.docx
江淮校区管理委员会综合保障办公室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