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育场馆(场地)使用报批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

( 来源:江淮校区党政办公室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5日 )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江淮校区体育场馆(场地)的使用与管理,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确保学校体育活动有序、有效、安全进行,充分发挥体育场馆(场地)在学校体育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提高体育场馆(场地)使用效率,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校区实际,现就加强体育场馆(场地)使用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内部门、师生团体因集体性活动需要使用体育场馆(场地)的,需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向党政办公室教学保障科提交场地使用申请表(见附件1、附件2)。可申请使用的场地包括:体训馆(羽毛球场地、乒乓球室、体育舞蹈室、瑜伽形体室)和室外场地(北篮球场、南篮球场、羽毛球场地、网球场地、排球场地、田径场)。

二、为保障安全,申请使用体育场馆(场地)开展大规模活动,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华水政〔2023〕208号) 等文件要求,提交场地使用申请前完成活动的申报备案,有详细的活动方案及应急预案,开展前对参加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开展时安排专人对活动秩序、场地环境卫生等负责。

三、组织活动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如发生宣传、安全或群体等事件,由场地使用单位负责。

四、经许可使用场地的单位,负责督促进入场地人员自觉遵守场地使用管理规定。活动期间,如需张贴、悬挂各类宣传物品或搭建等,应事先向党政办公室教学保障科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现场布置或搭建。

附件1:江淮校区体训馆使用申请表.doc

附件2:江淮校区室外体育场地使用申请表.doc

江淮校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


更新日期: 2024-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