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资产管理系统新增功能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7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提升工作效率,我校资产管理系统已完成功能升级,现将新启用功能通知如下

一、集中采购

1.政府采购意向填报简化:仅需上传资金来源证明材料,系统自动生成《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表》。

2.项目申报审核:新增归口管理单位审核。

3.预算报告上传(工程项目):承办单位经办人在经过第四步财务审批资金来 源后进行“上传预算报告”(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操作,审计处审批。

4.采购文件确认:采用线上确认流程,无需线下递交。

5.项目验收(货物和服务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申请单位线下组织初步验收后,通过资产系统发起正式验收申请正式验收通过后系统中完成验收报告审批,审批通过后可打印正式验收报告审批表。

二、分散采购

1.项目申报: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2.项目备案:分散采购完成后进行系统备案,备案完成后打印《招标采购项目审批流程表》,用于项目报销支付。

三、采购档案查询

线上填写查询申请表单,审批通过后,自动生成《采购档案查询申请表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所有新申报采购项目均按系统更新功能执行。请各单位及时熟悉新流程,规范办理相关业务。


 资产系统采购管理模块校内用户操作手册.pdf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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