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提升工作效率,我校资产管理系统已完成功能升级,现将新启用功能通知如下:
一、集中采购
1.政府采购意向填报简化:仅需上传资金来源证明材料,系统自动生成《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表》。
2.项目申报审核:新增归口管理单位审核。
3.预算报告上传(工程项目):承办单位经办人在经过第四步财务审批资金来 源后进行“上传预算报告”(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操作,审计处审批。
4.采购文件确认:采用线上确认流程,无需线下递交。
5.项目验收(货物和服务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申请单位线下组织初步验收后,通过资产系统发起正式验收申请;正式验收通过后,在系统中完成验收报告审批,审批通过后可打印正式验收报告审批表。
二、分散采购
1.项目申报: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2.项目备案:分散采购完成后进行系统备案,备案完成后打印《招标采购项目审批流程表》,用于项目报销支付。
三、采购档案查询
线上填写查询申请表单,审批通过后,自动生成《采购档案查询申请表》。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所有新申报采购项目均按系统更新功能执行。请各单位及时熟悉新流程,规范办理相关业务。
资产系统采购管理模块校内用户操作手册.pdf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