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发布时间:2024-02-25 浏览次数: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国有资产、设备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不包含房屋、地产、产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资产统计、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入账等工作;

(三)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报损、报废、捐赠、投资、调拨、转让等处置工作;

(四)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相关统计报表,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动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及保值增值;

(五)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国有资产动态监控管理。

二、负责学校设备采购工作

(一)负责编制全校年度设备采购计划;

(二)负责组织实施设备采购工作;

(三)组织编制实验室设备采购三年滚动规划;

(四)会同使用单位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进行论证、验收、建立技术档案;

(五)负责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监督工作,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进行定期考核评估。

三、负责学校招投标工作

(一)贯彻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招投标实施办法及细则;

(二)负责学校招投标的具体组织工作,保证招投标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三)负责招投标活动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四、其他工作

(一)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二)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