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盖章范围
按照目前管理权限,合同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合同,可以办理采购合同专用章申请。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采购合同请走“用章申请(行政)流程”,请校领导阅示。
2.申请流程
登录办公系统,点击“菜单”,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常办事务->用章申请->用章申请(采购合同专用),根据合同内容填写相关信息。
3.采购合同盖章申请填写信息注意事项
注:提交办公室备案后即可告知老师前去办理盖章,等老师现场办理盖章时,国资处经办人才接收流程进行核对确认。附件中上传法律事务中心邮箱合同审核截图。
4.合同内容注意事项
(1)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下货物和服务采购合同建议优先采用我校合同模板。
(2)合同需要双方签字,并写明签订日期。根据需要合理设置合同签字人员,只保留需要签字的部分,小额合同通常不需要学校法人代表签章。常用的签字设置有:经办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代表人、负责人。建议和供方提前沟通需要签字的人员。
(3)合同中需要写明供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和付款方式(条件)。需要注意的是要充分考虑到实际可以付款的时间,科学合理设置付款方式(条件),以免因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带来后续问题。
(4)合同中金额大小写、前后、系统上传版和纸质版要保持一致,这是办理盖章时重点审核的内容,也是以往采购合同内容中多次出现的问题。
(5)现场办理合同盖章前,要先检查合同中需要填写的内容是否填写完整,填写完整后才能办理盖章。
5.采购合同盖章原则上需要合同原件。若供方发送的是电子签章合同(章必须是红色),可以彩色打印后办理盖章。打印件内容必须清晰,黑白打印(复印)的不予办理。
6.采购合同盖章问题请咨询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科李老师,手机:18503869278;办公电话:69127636。
国资处将竭诚为各单位和老师做好服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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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水格式合同2:2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服务合同模板(202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