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处网上商城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增强采购透明度,降低采购成本,根据《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豫财购〔2016〕14号)文件要求,对通用类产品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结合我处采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网上商城采购的实施范围
1.本办法所称网上商城,是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网上采购平台。网上商城采购是指使用学校通用设备预算资金的采购活动。
2.《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品目目录》(见附件2)内计算机设备、软件产品、办公设备、电气设备、办公家具等56个品目,原则上都要通过网上商城直接采购。
3.《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鼓励采购品目目录》(见附件2)内计算机设备配件、办公耗材、办公用品等90个品目,属网上商城鼓励采购品目,是方便采购人日常零星采购而上架的商品,鼓励采购人根据需要网上采购。
4.按照《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豫财购〔2020〕4号)文件要求,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零星采购均应通过网上商城采购。
二、网上商城采购原则及标准
1.网上商城采购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和低价优先原则。严禁超标准采购,依据网上商城给予的成交指导价格进行下单,优先购买最低价电商货物。
2.网上商城商品管理及采购行为应当落实促进节能环保、优先购买本国商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人应充分认识网上商城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购网上商城商品的价格应严格执行《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豫财资〔2011〕6号)有关规定。
三、网上商城采购模式
1.直接采购模式。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以单项报告或会议纪要为准,下同),网上商城直接采购。
2.询价采购模式。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10-50万元(含50万元),邀请网上商城供货商(不少于三家)参与品牌单品价格报价。交易规则为最低价者成交。
3.竞谈采购模式。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至限额标准以下,邀请网上商城供货商(不少于三家)参与品牌单品价格竞谈。交易规则为二次报价最低价者成交。
四、网上商城采购流程
1.采购审批
网上商城采购履行事前审批手续,确定经费来源后,方可进行网上商城采购操作。
2.网上商城采购操作流程
登陆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采购人登陆网上商城→查询需求商品→确定意向产品品牌及型号→系统自动显示各型号配置、价格等信息供采购人对比→用户登录→进入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网上商城、电子商城→采购人确定商品后放入购物车→登记送货地址和联系人,确认下单→电商确认订单→自动生成合同。
3.货物验收
所购商品送达指定地点后,收货人负责按照所购货品数量、型号、厂家等合同要求内容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供需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部门公章。询价与竞谈采购模式所购货物需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科与使用单位一同参与验收。
4.固定资产入账
所购商品达到固定资产入账标准的,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5.财务结算
采购人凭日常报销单、资产验收单、网上商城合同、发票、货物验收单等按照学校财务处报账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五、网上商城监督管理
1.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科对网上商城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采购人应当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
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提出超出合同范围的不合理要求,不得无故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不得向电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3.采购人严禁将采购预算超过网上商城采购限额的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采购,进行网上商城采购。
4.严禁供货商代替采购人录入采购信息或进行网上商城操作。
六、本办法未尽事宜,以上级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七、本办法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校属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附件1:《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豫财购〔2016〕14号).doc
附件2:《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品目目录》(〔2018〕4号).pdf
附件3:《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豫财购〔2020〕4号).pdf
附件4: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豫财资〔2020〕222号.pdf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