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毕业论文答辩在即,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学院特点,提出如下强调:
1.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不得低于20分钟,各系可根据学生人数提前或延长答辩时间,如下午可2点开始,但必须切实执行,届时教务处、督导团将按上报时间抽查。
2.指导老师、主评老师成绩评定标准等级比例要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百分制打分),特殊情况向学院申请。
3.主评老师提问问题不少于3个,现场提问问题不少于2个。
4.答辩采用开放式,允许学生(含低年级)旁听。
5.请各位老师查看附件中关于答辩的要求。
谢谢合作!
附件一:成绩评定标准(1).doc
附件二:答辩秘书(2).doc
附件三:管理与经济学院各专业论文指标分配表.doc
教学办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