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华水政【2014】104号)(见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引进教师协议书》等文件的规定,学校将对2016年到期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进行验收。具体事宜如下:
一、验收范围
1. 2010年及以前未通过验收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项目负责人可自主安排参加,如本次仍未通过验收,等待学校处理通知。
2. 2011/2012年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如尚未达到验收条件,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申请,学院院长签字,报科技处备案,方可延期1年验收。
二、材料要求
1.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2)和《2016年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项目验收-院系汇总表》(见附件3)。附件2的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科研办6310办公室,附件2-3的电子版发送至liuxufang@ncwu.edu.cn。
2.项目负责人需对项目完成情况用PPT形式进行汇报,并说明验收成果符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华水政2014-104号)第几条第几项要求,是否完全满足验收条件等。汇报材料的ppt请发送至liuxufang@ncwu.edu.cn
3. 科研成果复印件以及与学校签订的协议原件或复印件1份。
4.以上纸质材料请于4月8日前提交至科研办6310办公室;延期申请也于4月8日前提交至科研办6310办公室。
三、温馨提示
1. 相关科研成果只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华水政【2014】104号)(见附件1)第四章项目成果验收中规定的成果,其它成果无需填写。项目负责人还需在答辩现场提供一份科研成果复印件以及与学校签订的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供与会专家审阅。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此次验收。
2.科研系统中已填写并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最终提交材料时无须向科技处提供复印件,科研系统中没有填写的成果提供复印件一份。
3.验收工作的详细通知请大家查看关于《2016年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20160330》(见附件4).
4.我院参加验收的教师名单见附件5.
5.此次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项目验收工作与往年差别较大,请各位老师认真查看,有问题可以随时联系科研办。电话:69310105.联系人:刘徐方。
管理与经济学院科研办
2016年3月31日
附件1: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华水政2014-104号).doc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项目验收申请表20160328.doc
附件3-2016年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项目验收-院系汇总表.xlsx
附件4-关于2016年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20160330.doc
附件5-管理与经济学院高层次人才验收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