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毕业论文答辩在即,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学院特点,提出如下强调:
1.每位学生的陈述时间不少于10分钟,各系可根据学生人数提前或延长答辩时间,但必须切实执行,届时教务处、督导团将按上报时间抽查。
2.指导老师、主评老师成绩评定标准等级比例要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百分制打分),特殊情况向学院申请。
3.主评老师提问问题不少于2个,现场提问问题不少于2个。
4.答辩采用开放式,允许学生(含低年级)旁听。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原则上参照以下比例评定:优秀不超过15%,良好不超过30%,不及格不低于2%。
6.请各位老师查看附件中关于答辩的要求。
谢谢合作!
附件1:成绩评定标准.doc
附件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实施细则.docx
管理与经济学院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