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本学期期初各项工作安排如下,请及时通知到相关教师和学生:
一、开学初补考:2013、2014、2015级辅导员请通知学生:
补考时间:定于9月3日~4日进行。
补考学生范围: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的学生、上学期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已办理过补考申请手续的2016届未毕业学生,参加考试的学生凭本人补考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补考不办理缓考。
补考课程范围: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中的所有理论课程(考试详细安排见后续通知)。
补考组织工作:
①考试课程的补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
②考查课程的补考由不及格学生联系任课教师进行补考,任课教师于9月9日前将成绩报到教学办;
③各类实践环节、实验类课不安排补考,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在办理重新学习手续后,随本专业低年级进行重新学习;
④全校公共选修课不及格者不安排补考,可按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选择全校公共选修课中的其他课程进行修读(选课工作按学校统一安排进行,不及格的课程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注销)。
各学院务必将补考考试安排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参加考试的学生,尤其是2016届未毕业的学生。
二、开学初各项信息统计
1. 汇总上学期所有跟低年级重补修的考核纸质成绩单(含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于9月9日前报教务科。
2. 各学院认真统计跟低年级重修各类开学初安排的实践环节和课程的学生信息,先安排学生跟班学习,参加课程及环节考核,并通知相关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各项手续。
3. 2013、2014、2015级辅导员统计需要跟2016级本科学生参加军训的学生信息,分校区汇总参加补训的学生名单,并制定汇总表(含姓名、学号、班号、学院、专业、校区等信息)于9月8日前交教学办,没有请回复没有。
4. 学院团委统计2014级本科学生参加学校社会实践和学院社会实践的学生信息,分别由校团委、学院团委将学生社会实践成绩(学号、姓名、专业班级、成绩,要求优秀比例不超过35%)汇总后于9月8日前报教务科。教务科在学校主页公示无异议后,确认成绩,并由思政学院登录成绩系统。
2013级申请重做社会实践的学生,由学生所属学院收齐社会实践报告,统一转交思政学院乔小平老师。
5.各学院做好2014、2015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申请表教务处网页下载)。
三、课程考核相关工作
本学期开始,本科各专业课程考核工作安排具体见下:
1. 公共基础课、部分专业基础课(高级语言程序设计C语言、工程图学概论)考试课由教务处负责安排考试,一般安排在课程结课后1-2周的周四下午进行,统一安排监考;体育课由体育部负责组织考核;素质类课程由人文教育中心负责组织考核;公共基础课考查课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考核。
2. 各专业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考试课,由课程所在学院负责在教务系统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监考老师,并通知学生和监考教师。课程所在学院需按要求提交课程考试试题,并在试题封面明确标注课程名称、面向学生年级、专业、印制份数(包含重补修人数)。
3. 试题提交
本学期第十二周(含第十二周)之前结课的考试课程须在第六周(9月28日)前提交考试试题及答案两套(A、B卷)。第十二周之后结课的考试课程须在第十周前提交考试试题及答案两套(A、B卷),各学院须将课程考试试题汇总后,制定试题汇总表一并交教务科。
四、其他
1.本学期启用华水学堂优质课程资源,详细安排见具体通知。
2.分级教学
2015、2016级各本科专业的《英语读写译》、《高等数学A》两门课程继续实施分级教学。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这两门课的分级分别由外国语学院和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组织落实,并在教务系统选定每个教学班的学生名单;
分级确定后,原则上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学生个人书面申请,授课教师签字同意,外国语学院或数学信息科学学院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3. 2016级部分专业(含二学位各专业)培养计划需在教务系统完善,相关学院认真对照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在教务系统设置专业理论课程及实践环节,为后续工作做好准备。
管理与经济学院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