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按照学校《开展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华水党〔2016〕71号)要求,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华水党〔2016〕60号),定于近期开展党费排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9月28日-10月14日,在全校范围开展党费收缴排查和补缴工作。
二、工作方法
1.覆盖范围:2008年4月-2015年12月,全体职工党员。
2.标准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华水党〔2016〕60号)。
3.组织原则:以基层党委为单位负责补缴工作,所属党支部具体执行。涉及机构调整、党员岗位变动的,由当时所在党组织按组织关系转接时间进行补缴,实现无缝对接。党员个人要积极配合,主动补缴。
4.具体思路:认真核对工资收入,确定收缴基数,确定每月应交额度——核对原实交党费数额,计算差额——进行补缴。收缴完毕后,按月列出明细,到财务处缴纳,并将补缴党费明细报组织部一份(加盖公章)。
三、有关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要不断增强依规管党治党意识,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要在前期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基础上,仔细核对党费收缴情况,扎实开展补缴工作。要注重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增强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按时足额补缴党费。
2.注重协同,积极配合。党费补缴涉及全校26个基层党组织及所属支部和全体党员。时间跨度大,任务繁重,更涉及机构调整和党员流动等复杂情况,各相关基层组织、各涉及支部要相互配合、互相协助,各位党员同志要积极主动,提高效率,切实保障党费收缴排查工作顺利进行。
3.扎实推进,及时总结。党费收缴排查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总结,列出党员个人补缴清单和支部补缴明显存档备查。工作总结(附党费补缴汇总表)于10月18日前报送组织部(书面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zzb@ncwu.edu.cn)。
附: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党费收缴统计表
党委组织部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