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
邮政编码:450046
联系电话:0371-69310131

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高层次人才(社科)科研启动项目 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供稿:              访问人数:       日期:2018-05-07       [打印本稿]

各学院、科研院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华水政【2014104号)的规定和学校引进教师协议书的要求,学校将对2018年到期的高层次人才(社科)启动项目进行验收。具体事宜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2、2013年延期验收和2014到期验收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如尚未达到验收条件,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申请,学院院长签字,报社会科学处备案。2012年度验收教师不得延期。

二、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1,报送学科归属学院、科研院,各单位对照科研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材料上报中弄虚作假或审核不严者,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全校通报

2. 相关科研成果只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华水政【2014104号)(见附件2)第四章项目成果验收中规定的成果,其它成果无需填写。项目负责人务必在答辩现场提供一份科研成果复印件以及与学校签订的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供与会专家审阅。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此次验收。

3.在校机关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验收材料报送至学科归属学院参加验收。

三、验收要求

1.由学院、科研院科研秘书负责验收材料的收集、汇总和审核,并严格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各学院、科研院分管科研领导负责材料的审核。

2.到期验收教师必须积极与所属学院、科研院科研秘书联系,由学院、科研院与社会科学处沟通安排验收的时间、地点等事宜,申请延期验收的教师必须参加验收会议。

3根据学校引进教师协议书要求,对项目完成情况制作ppt进行学术汇报,并说明验收成果符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华水政2014-104号)第几条第几项要求,是否完全满足验收条件等。

4.各负责组织学院邀请兄弟单位相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小组,协调答辩时间,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会议验收,并就是否符合验收条件逐条、逐项给出验收意见。同时,邀请科技社会科学处、人事处、财务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5. 参加验收项目负责人答辩时不超过5分钟,评审专家小组提问和质疑5分钟,每组答辩完成后,评审专家小组合议给出评审意见。

6.验收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和科研院秘书统一将验收申请表、汇总表(见附件3)、引进教师协议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送社会科学处。科研系统中已填写并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最终提交材料时无须向社会科学处提供复印件,科研系统中没有填写的成果提供复印件一份。

四、答辩安排

请各单位于514日前完成项目各项材料准备工作。然后,根据验收分组情况(见表1),由各负责组织学院协调安排验收答辩工作并通知社会科学人事处、财务处人员参加。各小组答辩工作请于525日前完成。


温馨提示:请参加验收的老师填写附件1、附件3和附件4各项内容以及汇报PPT,将电子版于2018年5月14日上午10点前发至gjkybgs@163.com。同时提交申请书和所有成果复印件各5份至科研办公室6310。



2018社科高层次验收.zip


1 2018年高层次人才(社科)验收分组情况

分组情况

参加学院

负责组织学院

参加验收人数

1

管理与经济学院

管理与经济学院

8

外国语学院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7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体育部

合计

15

注意:请负责组织的学院与其单位协调安排验收答辩工作,邀请评审专家并通知社会科学处、人事处、财务处联系人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李雯18603711986

人事处联系人王伟0371-69127260

财务处联系人高新亮0371-69123275

验收名单:

(一)管理与经济学院(5人

2012年度:谢德明、翟家保

2013年度:朱英、张华平

2014年度:桂黄宝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3人)

2013年度:李鹏、王湘云、

2014年度:王冠军

(三)外国语学院3人)

2012年度:贾英伦

2013年度:穆志刚

2014年度卢红芳

(四)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3人)

2013年度:龙腾云

2014年度卜凡、姜焕强

(五)体育部1人)

   2014年度: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