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与成绩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补充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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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与成绩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补充解释说明

各教学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与成绩 管理办法》(华水政〔2022〕90 号)中部分条款作如下补充解释:

   一、关于对附件 4 中第三章第十一条的补充说明
重修报名同时选课成功的学生,统一参加该课程期末考试, 相应任课教师应正常记载学生平时成绩和卷面成绩。只报名成功 未选课的学生,其中公共课统一参加学校组织的重修考试,专业 课由课程承担单位组织考试,学生成绩以卷面实际分数记载,无 平时成绩。重修考试成绩由相应任课教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补修报名同时选课成功的学生,统一参加该课程期末考试, 相应任课教师应正常记载学生平时成绩和卷面成绩。只报名成功 未选课的学生,由课程承担单位组织考试,学生成绩以卷面实际 分数记载,无平时成绩。补修考试成绩由相应任课教师录入教务 管理系统。
补考成绩以卷面实际分数进行记载,由相应任课教师录入教 务管理系统。补考获得的成绩会在成绩单中进行标注。
   二、重补修课程冲突说明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课程免听免修实施办法》(华 水政〔2021〕227 号)文件,第二章第五条第 3 条内容: 因重修需要修读、但上课时间有部分冲突(原则上不超过课 程总学时的二分之一)的课程,学生可申请免听其中冲突部分的 课程。 根据文件精神,特对学生重补修选课冲突问题做如下说明: 重补修允许学生冲突选课,学生重补修课程与初修课程上课 时间冲突时,学生可申请免听重补修课程,任课教师可根据学生 上课及作业情况给予学生平时成绩。
三、其他
1.本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意见自发布之日执行,此前学校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 致的,以本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