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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寒假教职工出国(境)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6-01-12

2015年8月17日泰国曼谷四面佛炸弹袭击案、11月13日晚法国巴黎系列恐怖袭击期间,我校都有老师或学生在事发国家和地区工作、学习或度假。寒假期间是我校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的高峰期,为确保您熟知我校出国境申请备案审批程序并在国境外平安、文明、顺利、愉快地渡过假期,特做如下温馨提示:

一、提前履行我校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备案手续

学校登记备案人员办理护照和因私出国(境)须履行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登记备案人员指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离退休享受厅局级待遇人员、涉密人员等),非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出国(境)证件无需学校审批,办理出国签证过程中需要学校出具在职证明的需经过学校审批(同备案人员手续)。

随着教职工因私出国(境)人数的不断增加,为了方便广大教职工的出行,2015年9月我校将因私出国备案由“会议研究制”改为“表格审批制”,最新表格请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下载专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职工出国(境)备案表”下载填写(或在此通知附件下载),申请人填好表格后,根据表格说明中的审批权限到有关部门签署出国境意见,然后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统计信息,分类汇总,备案审批。一般是1-2周内统一审批一次,一般人员提交主管外事的校领导审批;副处以上干部需要主管组织的校领导、主管外事的校领导和校纪委书记联合审批,审批备案程序需要的一定周期,请您提前申请出国境备案审批手续,以免影响您的个人出行计划。

二、了解国(境)外安全形势,选择安全国家出行

出行前要留意国家外交部、旅游局网站等权威发布的“领事动态”、“海外安全”“出行提示”等相关旅行提醒信息,充分了解前往国家及地区的最新安全状况。谨慎或避免前往近期恐怖袭击频繁发生、安全形势恶化或局势不稳的国家和地区。

      三、做好充分出行准备,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安全

如果选择旅行中介公司,请选择资质好、信誉高的旅行社并签订合同,避免旅游纠纷;办妥和带齐护照、签证、往返机票、境外旅游保险(有的国家还需要健康证明及疫苗接种书)等所需证件和文件,仔细核对出国境证件的有效期,避免入出境受阻,将护照等相关证件复印并与原件分开存放。了解目的地国风土人情、气候情况、治安状况、法律法规及我驻该国使、领馆地址和联系电话等方面的信息,特别是目的地海关关于随身携带物品数量和品种的规定,做到有备无患。

四、加强文明出游意识,展示中国人良好形象。

根据《旅游法》,游客有义务了解并尊重当地民众在行为、衣着、饮食、拍照等方面的风俗和禁忌,展现中国游客的良好形象。在旅行过程中,请规范个人行为,做到举止文明,衣着言谈得体,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国家旅游局与民航局等也在逐步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机制,强化对不文明游客的监管,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请您注意文明出游,展示中国良好形象。

    五、提高海外安全意识,及时寻求领事馆帮助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障人身和财物安全, 加强风险防范。遇突发事件时保持冷静,并及时与当地警方和中国使领馆联系。在国(境)外期间,当您的合法权益在所在国受到侵犯,如发生个人财物或护照等证件被盗,请及时向当地警察部门报失并索要报案单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作为向使馆申办证件及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证明材料。

      六、与学校家人朋友保持联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出国前应给家人或朋友留下一份出行计划日程,约定好联络方式。在护照上详细写明家庭或朋友的地址、电话号码,以备紧急情况下有关部门能够及时与他们取得联系。在外旅行期间,与家人朋友保持通讯通畅,预留在外期间联系电话,告知出行近况,避免家人担忧。

    如您在出国境政策、备案审核程序、出国证件办理等方面需要咨询和帮助,请您联系学校国际交与合作处为您服务。

 

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职工出国(境)备案表.doc

 

办公室:花园校区办公楼201室

电话:0371-69127577;0371-69127578

邮箱:fao@ncwu.edu.cn

“华水出国”QQ群:465744036(请有出国经历或出国需求计划的老师实名验证加入)

祝您享受更加安全、文明、愉悦的出国境旅行!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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