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到团的全部工作和建设之中,进一步加强我院共青团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激励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再创佳绩,集中展示我院基层团组织的良好精神风貌和价值追求,保持和增强广大青年团员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法学院按照《关于开展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2年度共青团五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华水团通[2023]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今年“五四”期间评选和表彰在团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类:
1.五四红旗团委
2.红旗团支部
3.红旗团支部标兵
4.“孟瑞鹏式”团支部
5.“孟瑞鹏式”班集体
6.“孟瑞鹏式”团支部培育计划
7.“青年大学习”优秀组织单位
(二)先进个人类:
1.五四青年奖章;
2.十佳团干部(教师)
3.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4.“孟瑞鹏式”学生干部
5.“青年大学习”先进个人
二、评选办法
1.“五四红旗团委”的评选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分团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进行;
2.“红旗团支部标兵”“红旗团支部”评选采用团支部对标定级和集中答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孟瑞鹏式”团支部、“孟瑞鹏式”班集体、“孟瑞鹏式”团支部培育计划、“孟瑞鹏式”学生干部的评选依据《“孟瑞鹏式”班集体、团支部、学生干部标准》进行;
4.“五四青年奖章”评选由我院团委推荐1名候选人,校团委从校级团学组织中推荐1名候选人,评选依据《五四青年奖章(学生)标准》进行;
5.“十佳团干部(教师)”评选依据《十佳团干部(教师)标准》进行。我院团委推荐1名候选人,校团委从专、兼、挂职团干部中推荐1—2名候选人;
6.各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由我院团委组织,各团支部具体落实,每个团支部可推荐1名“优秀团员”和1名“优秀团干部”,团支部团员人数超过40人的可推荐2名“优秀团员”,研究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标准按照研工部相关规定执行;
7.校级团学组织“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由校团委负责,两项评选候选推荐名额均不超过团学组织干部数(不包含大一的工作人员)的20%;院级团学组织“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由院团委负责,两项评选候选推荐名额均不超过团学组织干部数(不包含大一的工作人员)的20%;校研究生会“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由校研究生工作部负责,两项候选推荐名额均不超过研究生会干部数(不包含大一的工作人员)的20%;
8.“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选依据《优秀团干部标准》、《优秀团员标准》进行,通过民主评议产生。进行民主评议时,参加评议的团员人数不得低于应到团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且只有获得超过到会人员半数以上支持的团员才有资格被评为“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
三、注意事项
1.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评选表彰和推荐活动作为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形式和具体举措。完善相关措施,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确保评选表彰和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务必严格按照评选名额数量和相关条件要求组织评选。凡超数量推荐的,一律按照评议结果表所列顺序,去除超出部分;凡不符合条件和评选程序的人员,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同时将对其及所属团组织进行追究处理。
3.各团支部请于4月13日19:00前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议结果表(附件2)、各项荣誉推荐审批表(附件3-8)送至法学院1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ncwufxyftw@126.com邮箱,文件注明团支部名称。
4.未尽事宜,请咨询院团委组织部。
附件:
1.各类奖项评选标准
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议结果表
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五四青年奖章”“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推荐审批表
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十佳团干部(教师)”推荐审批表
5.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孟瑞鹏式”团支部推荐审批表
6.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孟瑞鹏式”班集体推荐审批表
7.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孟瑞鹏式”团支部培育计划推荐审批表
8.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孟瑞鹏式”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
9.××学院(书院)2022年度共青团五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汇总名单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11日